[宗薩欽哲仁波切 開示 供燈]

宗薩欽哲仁波切說:“在金剛乘中,特別是金剛乘的大圓滿傳承中,燈或燈所象徵的意義非常重要。在所有像徵性的供養或可以看得見的供養裡,燈被認為是最吉祥 的物質,因為它代表心。事實上心和燈有著非常相似的地方。

黑暗中沒有燈,我們就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沒有燈的同時,我們也看不到燈。所以燈做了兩件事:它照 亮自己,也照亮其它東西。當它照亮自己時,用的是自我照亮的方法。你找不到燈的黑暗面,找不到燈的黑暗面需要燈的光明面去照亮的情況。

同樣地,我們的心也 是像這樣:沒有心,我們無法瞭解事情;但沒有心,心也不知道它自己。所以心有自知、自證、或說是自我照亮的本性。當燈照亮自己的時候,並沒有燈的黑暗面需 要燈來照亮,燈本身就是光亮,也就是說我們的心即是佛性。所以當我們供燈時,我們供養的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