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 心

人生過程中,我們經常要面臨許多的選擇,有時候我們會忠於自己的良心,有時候卻是在良心和欲望間交戰,在提起和放下間猶疑,而有所謂的「天人交戰」,這恐怕是很多人都會面對的問題。

簡單地說,我們把天經地義的道理叫做天理;而屬於個人的、以自己本身為立場的真心,就稱為良心。「良心」應該是向內反省自己:「待人是不是真心?做事是不是對得起別人?」而不是用來向外誇耀的;當你告訴別人自己很有良心,站在對方的立場,他可能就不這麼認為。

許多人都認為自己沒有問題,所以很多沒有良心的人,或根本不知良心為何物的人,都會說自己有良心。反倒是說自己是沒有良心的人,可能才是有良心的,因為至少他已經察覺到良心的存在,知道自己沒有做好,所以覺得對不起別人;和這樣的人相處,或許還沒那麼困難。就怕那些常常把「我是很有良心的」這句話掛在嘴上的人,他們總覺得自己是這樣的好人,怎麼可能對不起別人呢?

其實再好的人,都還是有對不起別人的時候。我們時常會做對不起別人的事,有時候很快就忘了,有時候根本渾然不覺;因為不知不覺,所以還自以為是很有良心的人。

但是,這也並不表示自認為沒有良心的人,就一定是好人。如果明明覺得自己沒有良心,卻從來不想努力改過遷善,老是拿這句話當擋箭牌,那也是有問題的。而且,雖然我們應該經常檢點自己是否違背良心,但也用不著老是告訴別人自己沒良心,因為說多了,可能就會不在乎,也會影響到其他人。

為人處事但憑良心,但是在面對許多抉擇時,尤其是攸關金錢、男女愛情、權利、名位時,良心和人欲──也就是自己的私欲,往往會產生矛盾衝突。當兩者衝突時,大部分的人會捨良心而就人欲,認為他所做的選擇是理所當然的。他會理直氣壯地說:「因為我需要,所以當然要極力去爭取,別人搶不到、得不到是他自己的問題。」

也有人會說:「現在的世界,是適者生存的時代。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如果我們不爭取、不競爭,那什麼都輪不到我了。」這其實是似是而非的。爭取一樣東西,並不是非要靠衝突和矛盾不可;競爭和良心也並不一定是衝突的,只要合情合理,不會造成自己、他人和環境的負面影響,能夠爭取的還是要爭取,爭取不到當然也不必煩惱,因為因緣就是如此,煩惱也沒有用。

還有的人會為自己的自私找理由:「我這樣做是為了成就他,保護他。」這就像童話故事中,看到羊的狼,口蜜腹劍地說:「因為我好愛你,捨不得讓你在外面遇到危險,所以我要把你吃掉,這樣就可以永遠保護你了。」這是用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來伸張私欲,還掰出一大套的歪理來佐證,欺騙別人也欺騙自己。在我們這個社會上,就常常聽到一些理由很多的人,即使能講出幾百個理由,也都是似是而非的道理。像這種人,就是用良心做藉口來伸張私欲的人。

一個人是不是真正有良心,只有在「良心」跟「個人利害」產生衝突的時候,才能看得出來。我們是人,不是動物,所以當發生兩者衝突時,就要維護自己的良心和原則,捨人欲而取良心。

---本文摘自<找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