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隻佬》談起 文 / 郭錦鴻(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導師)

《大隻佬》2003年上映,在第2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獲最佳電影、最佳編劇等殊榮,是香港一齣饒有成就的佛教電影。故事的主角大隻佬「了因」當時35歲,在30歲前曾是五台山石窟寺的武僧,當年因為一個名叫孫果的逃犯,無故把自己的好友小翠殺死,孫果殺了人後潛藏山中,了因盛怒難消,決心報仇,於是到山上窮尋孫果。直到山峪斷崖無法跨越,盛怒下亂棍打樹,卻錯手擊斃一隻小鳥。他驚愕之下,坐在小鳥旁,思考了七日七夜。七日七夜過後,他突然得到看見因果的神通力。他看到鳥兒的前世今生,又認為自己已無法再做和尚,於是脫下袈裟,離山還俗。還俗之後,他過著生活毫不檢點的生活,自甘墮落,以「享受」人生。直至有一次,他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女警李鳳儀。李鳳儀前世是一個殺了很多人的日本士兵,但她今世卻樂於助人,品性善良。了因眼看李鳳儀背後的日本兵一次又一次地出現,意識到她即將受苦死亡,躊躇之間決定嘗試出手相救,以將李鳳儀的命運改變。可是,經過兩次努力的營救後,李鳳儀身後的日本兵影像仍然出現,大隻佬終向命運低頭,向李鳳儀說出真相後,揚言自力有限,無法改變因果的內容。

李鳳儀知悉後無法接受事實,沉淪數天後重新振作,並深信自己無法逃離命運的法規和困限中,故而她希望珍惜自己必死的機會,去幫助了因引誘孫果出來,以解開了因一直以來的心結。最後,李鳳儀上山找孫果,結果被殺,頭顱被割掉,掛在樹上,了因知悉後上山尋找李鳳儀,在日本兵影像的重現下,成功找到李鳳儀的屍身和頭顱,頭顱出現後,鏡頭對焦了了因的痛苦呼喊反應,了因再次因盛怒亂棍打樹,更執意要殺死孫果。這時突然出現一個衣衫襤褸的了因,並與自己有一番跳躍在回憶和現實時空間的對話,對話中段兩人更大打出手。直到了因拿起斷木,大喝一聲,要殺死對方之際,他心中念頭一閃,突然覺悟,呆了片刻,並扔開斷木,盤膝而坐。

然後,兩人再次對話,對話完畢,對方消失。鏡頭這時再顯示了因撥開樹枝看李鳳儀頭顱的一幕,了因繼而展露微笑,脫下俗衣,換上破袍,留山等待孫果。五年後,了因與孫果相遇,他並沒有把孫果殺死,反而趨前向他擁抱包容,並把他帶下山,自己則穿上新的袈裟,重做和尚,至此便告劇終。


曾經有不少學生,看完此片後,認為「看不明白結尾部分」、「結尾部分過於抽象」、「劇情不合情理」等,他們看完一次《大隻佬》,未必能即時領會電影要帶出的訊息,亦難以即時察覺戲中呈現的佛教因果特色,對於要從錯蹤複雜的劇情中處理深邃哲理的他們而言,這種困難是無可厚非的。但假如就這樣判斷這齣戲最大的重心再於凸出「怨怨相報何時了」、「要了斷因果」等主旨的話,未免流於表面。要知,有深度的電影豈止看一次可白,假如我們多花一點時間,靜心、深入一點觀察劇情的發展,以及每段情節所表達的背後動機,就會了解到創作者如何運用高明的手法表達佛教抽象的概念。

筆者認為,此戲用了很短的時間,輻射出最少兩項佛教因果理論中的重要命題,那就是因果與宿命的關係,以及念的重要。

2. 因果與宿命的關係

要先討論因果與宿命的關係,可從龔先生的話說起。「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我國自古深入民心的一種單純因果觀念。在這種觀念之中,因和果的關係,受到道德制約,兩者存在此有彼有的相依關係。在佛教的「四種緣起說」出現之前,中國人已經普遍相信一種單純的善惡因果報應論。《書‧伊訓》:「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經》:「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老子》第79章:「天道無親,常予善人。」都強調行善可得天佑的道理。

表面上,這種想法能夠從根本上公道地計算和分配到每人的回報所得,然而,假如一個好人,不幸發生了意外失去生命,這種簡單的因果論就會立即失去支持。誠然,善有苦報、惡有樂報的現象,自古以來更是常見之事,那麼,作善未得祥,或作惡未受殃,甚至「積善而致慶」、「積惡而殃集」的情形,可以如何解釋?中國人以固有的思想傳統,並吸納了佛教業感緣起論、一切有部的四緣六因五果系統的基本內容,有智慧地加入「如果未報,就是時辰未到」這種「未熟觀」,把善惡因果觀的不足完善起來。東晉的慧遠 (334-416)提出〈三報論〉(載於僧祐,《弘明集》,《大正藏》,第52冊,頁34bc),明確指出業報分為今生做今生受的「現報」、來生受的「生報」,及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才受的「後報」,系統地把「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遲與來早」的意義統整起來。

在中國傳統社會價值觀而言,這種說法固然可以作為際遇不公的解釋,但我們再把焦點擴闊一點勘察,會發現這些說法,似乎只單純地從「因-果」的時間關係上著力,並沒有處理到兩者內容是否存在必然性與關連性的問題。因為假如「因-果」兩者的內容存有必然性的話,那麼它很容易就會墮入宿命論的困限之中,例如電影裏。很多人以為佛教的因果論是「宿命意識」的一種演繹,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假如前生所作導致今生必然會受某種特定報應的話,那麼修行的價值就會受到嚴厲挑戰,難以解釋後天旨於滅苦而依之修行的法道的意義,不合符佛教強調修道滅苦的根本精神。

對於因果的時間關係,《大隻佬》一戲當然有所展示,例如警犬前生為追殺犬隻的男孩、印度師兄弟的多世積怨,同為今生顯報;而對於因果內容的關連,它同樣有所處理。何以見得?我們不妨從了因「出家-還俗-出家」的行為中,推斷一下他的心理變化,以找出答案。
了因的「出家-還俗」

了因當天把小鳥打死後,看到因果,然後還俗。他看到甚麼?為何還俗?這在電影的最末部份,與心魔互相質問中交代出來。心魔問他,看到因果之後,他做了甚麼?了因回答:「我知道因果是公道的,但再也做不了和尚」隨後他反問心魔,也就是另一面的自己。心魔回答:「看到小鳥前生所作事,為何輪回做畜生,為何給我打死,該死!看到小翠前生做了甚麼,該死!看到孫果前生做了甚麼,知道他應該打死小翠。…」原來了因在樹下的七日七夜間,不但看到因果,也憑藉這種神通,看到小鳥、小翠和孫果前生所發生的事。他把他們今生的際遇比配前生的經歷,然後發現因果是公平的,不偏不倚。但是,對白中的「知道…應該」是重要文字,隱含著了因對因果現象的一種潛在評價,那就是人力無法脫離因果運作的支配,連果報的發生,包括其如何發生和發生了甚麼內容,都是根據前生所作而「應該」出現的,所以,前生你殺了甲君,今生不論任何情況,你都會被甲君殺死。既然如此,前生所作,今生所受,互有借還,似乎真是公道的。

這麼說,他因亂棍打樹而誤殺小鳥,也是命定的了。既然如此,繼續修行只會讓他活在「無法為小翠報仇,亦無作用於為小鳥懺悔」的拘囿之中,自然不會有任何意義,因果是公道的,公道得我們不能用自力作出任何影響,所以,他作出了決定:「我知道因果是公道的,但我再也不能做和尚」。

然後,了因還俗,還俗後五年間,他幹了甚麼事?這從李鳳儀在警局與了因對話中交代了:「你今年三十五歲,三十四歲扮寶藥黨行騙,三十三歲扮乞丐行乞,三十一歲在地盤做黑市勞工。」而了因當時的身份,更是男妓暨脫衣舞男,從「向佛」到「賣淫」這種極端生活模式的轉變,必然是緣自外物對自心心態的深切衝擊所致:那小鳥無論如何都會死,所有事物都是注定的,任憑你幹過好事或壞事,這因果關係都不會改變。即使他繼續修行,他的一生都已經注定了,世界一切事物的發生,就在因果循環的設定中公平地運作。


他看到被槍殺警犬的前生、他看到印度兄弟的前生,更加相信因果內容受到命定的絕對支配,在這個階段中,了因深深相信因果等同宿命。

在電影中其中一幕,亦能看到他這種心態的端倪。有一次,他受召提供性服務,在雷雨交加的晚上,他赤裸裸地站在窗台前吸著煙,思量著李鳳儀的前生今世,他深深相信因果力量的不可改變,但內心的善念促使他突破心理困限,決定向李鳳儀伸出援手。這一幕,他輕輕地歎說一句「只此一次」,正式向衝擊因果,踏出第一步。


於是,了因再次偷渡到香港,向李鳳儀展示自己的神通力,並訛稱想借助這種力量拯救即將遇害的警員。李鳳儀接受並提供協作,可惜的是,了因在大戰印度人和勇擒飛天擒蟧後,雖然救回李鳳儀一命,但日本兵的影像仍然出現在李鳳儀背後,這一刻,他意識到因果等同宿命的這種原理,實在無法透過人力去作出任何改變。


正當李鳳儀以女朋友的身份握著了因的手,甜蜜地以為一切危機經已解決時,了因突然向李鳳儀說出真相,並強調「不會再做任何事」,因為「做甚麼也不會有用」。李鳳儀不明白也不願接受事實,了因表示,「日本兵不是李鳳儀,李鳳儀不是日本兵」,還謂「只是日本兵殺了人,李鳳儀就要死,這是因果法則。」前一句點出了佛教的「無我觀」,不同世有不同的自我感,個人主體有不斷變化的連續性,但不代表有一個「自我」的靈魂在跳躍,正如寄居蟹的肉身(我們的精神生命體,即佛教所稱之「業」)從甲殼去到乙殼,而甲殼卻不等如乙殼,只是由業變化和生成的暫居體,兩者間的連繫只是一種精神生命上的業力。顯然,了因此時對因果內容發生的必然性,採取了肯定的態度。他終究認為,人力始終無法影響業力的運作,無論他救李鳳儀多少次,都無法改變李鳳儀必遭惡報的命運。


李鳳儀知道自己前生是殺人無數的日本兵時,無法接受自己要承受前生種下的苦果,因而感到極不合理,極不公道。佛教的因果觀,當然不止於這麼單純,亦非完全以今生為起點視角,去評量今生所得是否公平。不過,未真正了因的了因,只冷冷地向李鳳儀說,「因果是公道的,但我再做不了和尚」,向命運低頭,向因果低頭。


後來,了因與文、武師父在大排檔吃飯時,討論起李鳳儀。過程中,了因突然生發一種靈思,就是如今善良的李鳳儀,一直在做善事,這是否意味著,她正在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人可以靠後天的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麼?文師父認同了因的這種想法,了因突然豁然開朗,他知道自己無能力改變命運,但至少李鳳儀正在努力,因此,他心中的結得以暫時解開。

了因的「還俗-出家」及「一念相應」

因為有神通,看到因果的了因,一直深信前世因種出今世果,前世種了惡業,一生一世也無法彌補,還有可能繼續帶給下一世。他並不肯定一個人善良能否為自己改造命運。可是,這時候看通的不是了因,反而是李鳳儀。李鳳儀認為,人終究一死,既然要死,為何不好好地把握當下我們仍能自主完成的事?於是她跑到孫果匿藏的山上,引來孫果的謀殺。孫果的確把李鳳儀殺死,並把她的頭顱掛到樹上,屍身則埋在黃土之下。了因得知消息,趕到山上,拉出李鳳儀的無頭屍身,了因激動萬分,高聲哭喊。正當他竭力尋找她的頭顱之際,了因再一次看見日本兵的影像在旁邊的樹上出現。他知道李鳳儀的頭顱應該被掛在這處,便趨前撥開樹枝,看到她的頭顱,了因有何反應?相信看過此劇的觀眾都會不約而同地認為了因更形激動,並再亂棍打樹,喊著要殺孫果。可是,我卻認為,了因的反應是,突然出現前所未有的平靜,而且看著李鳳儀頭顱,展露微笑,一剎那間,他覺悟了。

是嗎?劇情真是這樣嗎?

觀眾可以思考一下,電影中了因表面上撥開兩次樹枝看到李鳳儀的頭顱,但事實上只是一次,這是編導一種特別的表達手法。在「第一次」時,事實上那一刻他並沒有看到孫果,更沒有跑上山與自己的心魔對話,只是他在一剎那間,應於一念,一念間,短暫而充滿矛盾、激動、變化、自覺、複雜的境界,突然變得澄明,「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正是頓然開悟、剎那一念相應之脫胎換骨狀態。那麼,如何知道了因只看過一次李鳳儀的頭顱?大家不妨看看,了因與心魔互相攻擊時,他的臉上傷痕纍纍,血跡斑斑,但「第二次」看李鳳儀頭顱後發出微笑時的臉皮,卻是與剛尋找完李鳳儀屍身時只有輕微污穢的臉皮吻合,這就證明,了因的臉根本沒有流血,有流血的所在場域的活動,是乃正處「念」間,是「念」在發生作用。就此,我們不妨大膽推斷,原來由他「第一次」看到李鳳儀頭顱的激動開始,直到他「第二次」看到李鳳儀頭顱的平靜為止,這一段長達十多分鐘的內容,是編導對他剎那間一念相應的具體描述,都是「念」的一種具體展現。不單如此,筆者認為,這個「念」字更是貫穿整齣電影的「戲眼」,這將在稍後分析。

好了,把這些部分都給釐清後,接下來就只剩下一個問題,就是了因究竟「明白了」甚麼。這既是了因最後留山等待孫果的動因,也是他「還俗-出家」決定的根源,更是全劇要交代的因果內容的最高層次。

結尾留白永遠是成功電影用以畫龍點睛的方法。顯然,編導對《大隻佬》所下的功夫,實在匪淺。我們無法在劇中找到了因「悟」的答案,但既然留白,想像和討論空間多了,我們何妨大膽估計一下答案以滿足我們的渴望?

事實上,這一齣戲,由始至終,糾纏在了因「悟」與「不悟」間,都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對因果的真切了解與否。上面已分析過,由他打死小鳥、盤坐樹下七日七夜開始,他已深信因果等同於命定,人力無法改變因果律的支配。雖然他曾期待李鳳儀以今生的善良去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她最終也死於非命。觀眾可能會問,這不也印證了因果律等同於命定論麼?結局李鳳儀不仍然要死?不錯,可是,從了因與心魔對話之中,點出了他覺悟的端倪:「如是因,如是果,昨日因結成今日果,任何力量也改變不了。佛,只著力一件事,當下種的因。」在這番說話中,了因醒悟了「當下種因」的重要,也就是佛家所說「重業輕報」的一種指導理念。

「任何力量也改變不了」一句指出,人力的確無法抗衡因果律中業報生成的力量,但這並不代表因果律就等同於宿命。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去抗衡、突破業報力量,過去所作所為,已成歷史,不可能改變。可以改變的,是過去歷史聚合而成的宿業,在今生發生的作用,我們如何去調整自己加以面對,如何操作當下我們可以操作的一切心境、活動、決定、反應和期望,以對待這種宿業?因果循環的系統中,一件事的發生,絕非單一的原因所導致,由於此生彼生的無常原理,因果不能被量化,也不能被質化,眾多因加以無量緣,引發出一個結果,但這個結果並不就永遠地停留為一個結果,它同時將會是未來結果的其中之因,如是,因果相依相承,環環而扣,卻又無分彼此。那麼,過去宿業既已發生,我們自然沒有力量去改變過去所發生的事,但今天我們著力於當下所做,即便今生生發上世苦果,至少我們已調整、裝備好今生的一切,能較消極、放棄一切的態度來得積極,果若真要受報,所承受的苦痛亦必然較小。

就以李鳳儀為例,她前生是日本兵,殘殺中國人成性,罪大惡極,人人皆憤而切齒,論因果,他今生該沒有輪回做人的資格,不過,既然他今生做人,並成為李鳳儀,也就是說這個日本人在前生多世,大概又是善良的人,尺度上仍有做人的本錢,這或是一種定業。李鳳儀雖然善良,但今生的李鳳儀不就可以把日本兵罪大滔天的惡業泯除,她仍然要慘死,只是,因為了因的介入,李鳳儀由原本給印度人殺死,變成給飛天擒撈害死,再變成給孫果殺害,她的死已由沒有價值的普通被殺變成有意義的遭受遇害,這不就是人力在因果律所設定的困限中,發揮了自身最大的影響力嗎?她的善良驅使她從不明不白的慘死中,變成坦然的面對生命、促成了因覺悟的犧牲,那今生積下的這股業力,不就在人力的干預中改變了向度嗎?李鳳儀的死的時間、地點、形式及意義,都完全改變了,這樣的改變,令大隻佬體會到,即使因果關係是存在的,但今天的果未必要完全歸咎從前所種下的因。因果之間仍存在一些變數,而這些變數就是由今天的修為而形成,足以調整最終果報的生成內容。也就是說,人力不能改變發生過的歷史,但能夠左右業報生成的影響,當下種的因,重點在於它擁有不可思議的承前啟後作用。頓時,了因對因果律有一種新的觀感,個人努力的因素有助調整過去種下業報的招受程度,因果律給了因的啟示,至此達到明朗:今天我們生活在世,不該為過去而苦,也不應為將來而憂,乃是要把握當下,活在當下,悟在當下。因果業報,就是要我們在當下中活出一種真生命,活出屬於自己生命裏的真如。

因果律,也就在這種實相的演繹中,成功脫離宿命論的誤區,提取到一個高層次的境界。「了因」之所以有這個法號,正正就是了因了解因果的過程。了因當日雖然看到因果,但卻未了因果,無法在因果論上確立正信。反而因為自己看到因果而無條件肯定了自己對因果的看法,執於無法再出家修行。從心魔一戰的對話中,他把當日正反兩面看法和盤托出,就是這一次的體會,了因明白到他從前自以為理解的因果律,原來並不透徹。在大徹大悟之後,他決定再次出家繼續他的修行。了因與孫果,「了解因果」與「承受酸果」,這對極端名字的設計,不是偶然,都是編導刻意向觀眾提示角色命名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