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四種執著 - 第三句

執著己目的,則無菩提心 

札巴蔣稱即興地用他的禪修經驗解釋第三句:「執著己目的,則無菩提心;如執著私己目的,就無菩提心,也就無法產生開悟成佛的可能」。為了證得涅槃,我們必須摒棄執著。必須真正使自己達到前面已解釋過的「遠離執著」。為了幫助我們了解如何證得涅槃,札巴蔣稱說他須更進一步敘說自己的禪修證量。他說如果只有自己達到開悟的終點,那有什麼意思呢?那將留下他生命中某個時期的慈愛父母親;只為自己解脫,而遺棄如母有情眾生於痛苦之林,難道你不會感覺慚愧與不安嗎?

故札巴蔣稱強調培養利他心的重要性,為諸有情的利益而發心,這樣遠較只為個人解脫而發心來得尊貴,自己的解脫應該是全部解脫順位中的最後一個。那我們應如何長養利他之心呢?最先要生起願菩提心,然後精進努力以求証悟。

我們所以會遭受失敗和痛苦,最主要是因為我們未修持利他的菩提心,一切痛苦皆來自於求一己私利。而所有快樂皆根於利他的行為。此點在寂天菩薩的《入菩薩行論》以及其它許多教授中均有很好的開示。這些教授均謂應轉移個人之注意力於他人利益之上。由於習性導致我們慣於只顧個人利益,菩薩們強調應改變這樣的順序,將其它眾生的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而非將個人利益放在最優先。如果所有痛苦皆源於自私的動機,且又未因自私而達到快樂,甚至反而帶來痛苦。那我們就應嘗試作反向思考,抱持利他主義,遵循此教授,並盡力效法菩薩行,札巴蔣稱建議用下面的偈子作為祈請文,將有助於利他菩提心之長養:

“願三界輪迴眾生之苦成熟於我,願我所修諸功德迴向法界有情。”

此祈請文,徹底地以一己之快樂交換他人之痛苦。首先我們必須強烈的發願,並且在自己未具實現能力之前,以上面的祈請文訓練自己,我們必須勇於修自他交換法,並願意使之真正成為真實,而非只是嘴巴說說而已。不但如此,我們應發願能具足可讓眾生快樂的所有能力與資源,然後發願將所積聚的功德善業,讓所有眾生無條件的享用。

上面這個發願文首先是以口誦的方式來修持,然後如果真有人從我們身上拿走東西時,我們將永遠不會感到痛苦,因為這是我們所發的願。

以上的發菩提心教授,就如同「道果」及其它的教授,都是以詳盡的細節來解說。而這些內容都已涵蓋於這二句偈中,這就是「自他交換法」的修持。假如一個人持續關心其它眾生的利益,必可為他減輕痛苦,並為他帶來更多快樂。最後札巴蔣稱以下面一個歌頌,作為第三句偈之結語,他說:「將一己之快樂迴向他人,並將他人之痛苦化為己有;又將所得到的任何功德,再迴向給所有眾生,願他們早日開悟成佛。」

扼要言之,第三句偈是關於放棄執著己身,若不如此就不是遵循菩薩學處。這一句不止是告訴我們修菩薩行的重要性,也是教導我們應將一己之快樂用以交換他人之痛苦,如果一個人的日常生活能依這些重點而行,他將會發現快樂不斷湧現。我們不論所擁有的是如何的微小,都願迴向給所有眾生。不論其它有情所受的苦如何的可怕,我們都願甘心承受這些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