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佛教文物不可不慎 法寶收入的運用原
《販賣佛教文物不可不慎 法寶收入的運用原則》
文/梭巴仁波切開示
主要的心態
我們應該永遠避免「我們在販賣佛法」的念頭。最主要的發心應該是為了利益有情而要讓佛法廣為流傳。所以,雖然某些在佛書佛具店出售的法寶可以收取費用,或是為了維護中心的設施而收取佛法課程的費用,很重要的是你主要的發心不應該是用法寶來賺錢,而且對於你如何運用所有來自法寶和佛法開示的收入要非常清楚。
什麼是法寶
佛書、佛像、唐卡、上師和本尊的法照、內有咒輪的轉經輪、寶座所用的十字金剛杵錦緞、佛塔、鈴杵,全都是法寶。
所有來自這些法寶的收入可以用來購買更多同樣(或類似)的法寶。此外,這些錢可以用來建造佛塔、印佛書、建造轉經輪、請佛像、畫佛像、委託製作唐卡、為唐卡或聖像裱框或以錦緞裱褙。來自法寶的收入也可以用來買水供杯和其他供養,例如酥油、裝蠟燭和酥油燈的容器等等,也可以購買吉祥物、法會音樂的樂器等等。
哈達、念珠、曼達供組、水供杯、吉祥物、僧袍、七政寶和八吉祥一般不認為是聖物。因此販賣這些物品而得到的金錢,可以用來作為中心的一般開銷。
應該避免的事
☆用販賣法寶的錢購買日常消費的飲食。
無論動機為何,如果有人嚥下以販賣法寶的錢所買的飲食,都會有負面的影響。
過去,為了避免吃到用販賣法寶的錢買來的食物,(舉例而言)一個請求他人繪製唐卡的人,會供養畫師日常生活所需的開銷。這能避免畫師因為販賣唐卡(法寶)而得到錢財。
☆用法寶的收入來蓋建物。
用法寶的收入來建造的建築物會有微細的負面影響(一種染污的形式),聖者馬上就能感受到。一般人不會感受到這種染污,但也會招來不善的果報。
☆法寶收入不適合購買薈供物。
如果販賣法寶的利潤是用於製作更多法寶而非用在購買其他非佛法的物品或食物上,獲取合理的利潤是可以的。主要的發心、態度,必需是為了要讓佛法廣為流傳。
如何運用來自聖物的收入
如果你生產法寶,出版佛書或擁有販售法寶的商店,可以善巧地負擔生活開銷、薪水等費用,但同時要避免運用來自聖物的收入來買飲食和蓋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