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13/5/30
達吉堪布開示:為人處世 我
達吉堪布開示:為人處世
我們千萬不能宣揚別人的過失,如果看到別人有過失就宣揚,這是一種最壞的行為。《弟子規》中說:“揚人惡,即是惡。”意思是,如果宣揚別人的過失,說明自己也很壞。當我們說別人的過失時,別人肯定不願意,就像別人說我們的過失時,自己也不願意一樣,所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家以後不要說他人的過失。不僅不能說過失,也不能觀察他人的過失,如果經常見到他人的過失,說明自己也有許多過失,要像《六祖壇經》說的那樣——“常見自心過愆,不見他人是非好惡”。
在與人交往時應當謹慎應酬,一定要懂得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對上者恭敬尊重,對中者和睦相處,對下者以慈悲心維護。總之,不要經常吵吵鬧鬧,跟誰都合不攏。有些人就是這樣,不管到出家人還是在家人的群體中,跟誰都合不攏,與別人的合作性特別差。這種人很成問題,不要說出世間的修行解脫,甚至在世間的群體中也很難有所成就。
在做事情的過程中,我們不能自作主張,要跟大家共同商量。麥彭仁波切在《君規教言論》中再三強調,遇到重大的事情要和大家商量,這樣即使事情沒有成功,人們也不會對你有怨言。如果沒有商量就自作主張,事情成功就罷了,如果沒有成功的話,別人都會把過失歸責於你。
總之,我們在做事情的過程中,一定要和別人好好商量,在和別人接觸的過程中,一定要有善巧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