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戒」的方法

~~~~創古仁波切



分為三個部分:律儀戒、攝善法戒和饒益一切有情戒。



一. 律 儀 戒

包含了我們的身、口、意三個部分的規矩。在身體的律儀上,是指我們不要傷害別人,各種身體上會去侵犯或傷害到別人的行為,譬如殺生、偷盜都不要做。至於語言上不好的行為,譬如兩舌、挑撥離間、粗話或傷害別人的話,這些也不要說。再者是我們的心,為什麼會有身體的行為和語言呢?因為來自我們的心。如果我們的心沒有這種律儀和規矩,那麼我們的身和語反應出來就沒有規矩,就會傷害別人。所以當有貪、瞋、痴,或者妒忌等各種煩惱生起的時候,我們隨時需要覺察到它;當發現有煩惱, 看到煩惱之後,就不要再生起煩惱。這就是「律儀戒」。



二. 攝 善 法 戒

攝是融攝、包含一切的善法,這是指所有的善法,你都應該積極去做。剛才第一個戒,是告訴你什麼不可以做,有什麼不好的行為不要做,語言上什麼不該說,心上什麼煩惱不應該生起等等,然後透過覺知來提醒自己。「攝善法戒」,則積極地告訴你什麼應該做,這裡的「應該做」就是指包含、含攝所有善的行為:包括我們身體上的善的行為,語言上的,或者我們心上的,還有我們會透過財物做布施,或者你在做事情、工作當中也可以幫助別人,帶著一顆善心,通過我們身體的行為和語言上去幫助他人,這就是「攝善法戒」。



三 饒 益 有 情 戒

就是利益眾生的戒。所以三戒當中,第一戒主要是告訴我們什麼不該做, 也就是「止惡」;第二戒告訴我們什麼該做,也就是「行善」的部分;第三戒是饒益一切有情,利益他人的戒,就是你可以透過譬如說,佛法的一種給予,或者在財物上、衣服上、食物上的一種給予,幫助別人;這就是利益一切眾生的「饒益有情」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