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藏佛學同異答問─聖嚴法師、丹增喇嘛 答
漢藏佛學同異答問─聖嚴法師、丹增喇嘛 答問
業識‧中陰‧明心‧中觀見
業與識
丹增諦深喇嘛〈以下簡稱丹〉:業與六識二者間的一般及特殊關係如何?
聖嚴法師〈以下簡稱師〉:「業」,在印度是釋迦牟尼佛未出世前就有的思想,是指一種行為或造作。佛教出現後,業和三世十二因緣有關,在十二因緣中的觸、受、愛、取,即是業的過程和段落,由「取」而「有」,有什麼?即是有業的力量的延續,也就是有未來生死的果報種子,所以佛教所講的業與外道不同,在三世十二因緣中,業乃是指現在行為而成為未來果報之因。「識」,或說六識,或說八識。在原始《阿含經》中只有六識,部派末期的《俱舍論》,乃至初期大乘的般若經典,都仍是如此。《入楞伽經‧第八剎那品》到《顯揚聖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七等,才開始講八識;又在《解深密經》卷一〈心意識相品〉及《攝大乘論》本卷上等,則提出相當於第八識的「阿陀那識」,所以八識之說是大乘佛教發展出來的。識的作用有三:一是了別,二是執著,三是流轉生死。
了別作用是指分別、認識、判斷,當六根接觸六境時,即產生識的作用,接著產生愛〈包括不愛〉,由愛而取〈包括捨〉,即生執著。所謂執著,即執持所造為「我」,依所緣境而生我愛、我貪、我瞋、我慢等執著。因此成為流轉到下一生果報的種子。
六識中的前五識,只有分別作用,無執著作用,亦即無我愛執。第六識則有深淺之別,淺者是與前五識俱起的了別作用。深者是指執著作用,即我愛、我恨、我取、我捨等之我愛執。依此我愛執而產生業力,即成為未來果報體之因。所以說一切有部講「三世實有」、「法體恆有」,即過去的「有」,留到現在,現在的「有」之中,已有了未來的因,因此未來亦有。在《阿含經》中並沒有如此詳細的分析,而只提到「有」─有未來的生死。
五蘊中的識蘊,有認識、了別作用,其實是包含全部的六識,所以也隱然含有業力主體和果報之因的意義在內,這個觀念,後來發展成藏識,即第八阿賴耶識。
何謂「見色明心」?
丹:禪宗說「見色明心」,應如何理解?
師:釋尊夜睹明星而開悟成佛,即是「見色明心」之例。辟支佛緣十二因緣成道,即見世間現象皆緣起緣滅,而體悟真理。見世間相,即是「見色」,這也是「見色明心」。
離世間法而想「明心」,是不可能的。吾人賴以記憶的文字、語言、形象等符號,皆是色法。離開色法不可能開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