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證悟萬法的最終實相,始能斷除無始劫來的扭曲知見和惱人習氣」。 



倫珠梭巴格西談到妨礙習定的第二種過患是「忘失教導」。這裡指的是遺忘了師長對禪修的種種教示,以致上座習定發生狀況時不知如何處理。前已述及,善知識在我們禪修過程中扮演著破迷除闇的角色,其所開示的法要使行者能按圖索驥,令境界層層轉勝;善知識是過來人,引領後進者步步為營,直抵目的地,少走許多冤枉路。佛世之際,有一比丘證得初禪時誤以為是初果,當進入四禪卻認為自己已證四果阿羅漢。凡此,均是忘失教導所致,其結果往往誤人誤己,延緩了成就的時間。



第三種過患是昏沈和掉舉,這兩種禪修時所生起的心理狀態,堪稱妨礙我們證得禪定的二大公敵。昏沈介於清醒與睡眠之間,使得行者在習定時對於所執持的所緣(即目標,如呼吸、佛號……等)難以清晰地掌握,有時竟因而進入了夢鄉。「掉舉」為佛教術語,是一種輕度的興奮狀態,行者此時內心浮現過往的回憶、雜念,甚或帶動貪、瞋等情緒。重掉舉將使定中的所緣淹沒在紛擾的念頭叢裡;輕掉舉雖尚能維繫所緣,但長此以往一旦養成習慣,則不可能進入禪定。



格西指出,第四種過患||「不加對治」是和前述兩種狀態息息相關的。當行者進入昏沈、掉舉之際,若不加對治,將使得這兩種與生俱來的習氣變本加厲,乃至不可收拾。此亦可知,一旦獲得禪定,必然是遠離昏沈、掉舉,一心安住於所緣上。「過度對治」則為第五過患,這時昏、掉二過已然淨除,如再執持對治的方法無異頭上安頭,妨礙此心的寧靜。格西強調,放下對治,並不表示連所緣也棄捨,而是在一種鬆緊合度的心境下安住於所緣。



以上,是障礙我們習定的五種過患。然而當過患生起時,應該如何給予對治呢?在經典中亦曾提及:以願力、熱忱、虔信及調柔的身心來對治怠惰;以覺知、警醒來對治昏沈、掉舉及過度對治。願力、熱忱、虔信來自於對修持禪定的正面肯定,亦可經由觀察世間的苦迫、無常進而凝聚修定的動力。此外,一旦初嚐禪定樂趣,身心漸趨柔軟,怠惰過患自當遠離。有了基礎的定力,則心境清明,雜念漸伏,就能開展出敏銳的覺知力,對於身心種種生滅變化亦能了了分明。這時,即使昏、掉生起,亦能在最適當時機予以對治,不致氾濫成災;至於師長的垂示,則可發揮銘記不忘、憶持在心的功效。



格西引用阿底峽尊者的話,「若不知禪定修習的成功要素,則修上一千年也枉然。」因此,要想成就定力,必須透過有次第、有系統的方法逐步練習,才能層層轉上,日進有功。格西指出,一旦證得禪定,不僅此心的明晰度、專注力增加,身體也會遍滿一種舒暢的氣息,使行者感到輕安、柔軟。從佛法觀點看,這只是「止」(定力)的訓練部分,還須藉著「觀」的進一步深入,才能真正淨化我們的煩惱習氣。



定力的獲得,固然能調伏若干煩惱,卻無法徹底根除。這是因為眾生的無明習氣根源於幽微的「我」執。就像印度法稱菩薩說的,「唯有證悟萬法的最終實相,始能斷除無始劫來的扭曲知見和惱人習氣。」所以,得到禪定後並非大事已畢,而是要以此定力所養成的專注、明晰為利器,去觀察萬法實相︱︱空性。這就是佛法結合禪定與智慧,所謂「止觀雙運」的修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