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底 峽 尊 者 尊者出生於中天
阿 底 峽 尊 者
尊者出生於中天竺金剛座之東方的一個國家,名為伽邦羅,地處於今日的孟加拉。父為善勝國王(或曰善吉祥,善德),母為勝光妃(或吉祥光,婆羅門種)。尊者為次子,名為月藏王子。
尊者三歲時,已學完了所有的算數字書。六歲時,已能辨內外正邪之法。十歲內,常時歸依佛法僧寶,守持齋戒,饋施貧乏;讀誦經論,祈禱本尊,尋求正法;恭敬父母,迎愛法侶,悲愍眷屬,護恤無怙。十一歲,尊者離家前往阿蘭陀寺侍師菩提賢論師而後依師之囑,依止阿縛都帝修學十二年習得中觀教法。而後尊者依蓮華鎧,那洛巴和喇嘛乞食者,求得密法。
29歲時前往大菩提金剛座摩底比柯羅寺。以證入大乘位的持律上座戒鎧論師為親教師,于大眾部正式出家,法名聖燃燈智。
尊者通達五明(聲明、因明、工巧明、醫方明、內明)。為求正法,尊者身赴五印度諸國並三次入海行至金洲、赤銅洲、森林洲等地往參一切大善知識,又於西印度鄔僅(蓮花生大師之生處)處親近無量證得成就之大善知識。終習得所有大乘傳承(密咒傳承,顯密傳承,共顯密之傳承者,證得成就之傳承和加持之傳承)。
尊者所依之師中,金洲大師為尊者尊為最為有恩之上師。尊者於上師蓮花鎧論師以及尊者在朝拜菩提道場時本師釋迦佛現身均為尊者教示,唯依菩提心方能成正學。而後,尊者不畏艱險赴金洲,在海上歷經十三個月的漂泊終得以抵岸。尊者依止金洲大師十二年,一切大乘深法盡學無餘,特學現觀莊嚴論一切教授以及集菩薩學論,入菩薩行論等 諸不共 教授。且求得了圓滿無缺的菩提心教法。
後時尊者在西藏時,凡稱金洲大師之名,或聞人言,必定合掌頂頂上,以四句頌贊,之後才稱其名號。尊者曾說到:「我的所有師長,都是成就之人,功德無差降,然我此少分菩提心,只有依大師恩澤而獲得,此恩有別!」
尊者所證之功德有三:(一)成就戒定慧三學(二)本尊現身(三)證諸神通。尊者持戒深嚴,因此身長具戒香。尊者常以菩提心教授弟子,徒眾依菩提心得成就及神通者,不可勝數。種敦仁波切等諸大善知識,皆依尊者的菩提心教授而修行,見多本尊,證廣大神境,獲得諸品成就。今日藏中修菩提心法,悉依尊者傳承為主。尊者抵藏後,專教後學修菩提心,曰若無菩提心,雖聽聞多法,思擇修習,生次、滿次、中觀、念誦等,悉皆無益;菩提未攝持之善行,及防害菩提心之善行,悉屬魔業。親見本尊,尊者曾親見眾多佛菩薩,經常現身的有三昧耶王、觀自在、救度母、不動明王、勝樂金剛、喜金剛等六尊。因尊者之修證力而擁有種種神通。尊者常把神通比喻為鳥之翅膀並說:若無神通力不能度有情。沒有神通力則不能調伏剛強眾生。
由於尊者擁有無與倫比的功德,所以佛教各宗各派都視尊者為眼目。根據當時印度寺院的習俗,寺廟大門的鑰匙一定要由寺中最善巧佛法的人掌握,而尊者一人就掌握了18座著名寺院的鑰匙,到尊者入藏前,增加到108座之多了!
十一世紀初,西藏正處於朗達瑪滅法之後百餘年的黑暗時期,佛教的情況極爲混亂。既無完整的教理系統可依,也沒有一貫的修行次第可循;以至於僧俗四衆對教法充滿了疑惑。修密者輕視顯教,重戒者毁謗密法,彼此相互諍鬥不休。
藏王智光、菩提光叔侄見此情況認為只有去印度迎請大班智達才能正本清源挽救西藏佛教。所以不惜重金和生命多次派人去迎請阿底峽尊者。所去之人十有八九死于途中,智光王自己也為此捨身而亡。
藏王多次迎請尊者為救佛教利益藏地眾生的故事,可歌可泣,在此引一故事為例。智光王為籌迎請之順緣,在邊境被迦羅外道王所抓關在牢獄中。菩提光王整兵前往,但為外道之兵所退。欲重徵兵,但恐因此造成有情塗炭,惡趣難逃,此外,如果自己也因此而造成不測,請尊者之事則無法繼續,所以另想以黃金換人的方法來救取智光王。於是菩提光王面會外道王談判以金換人之事,外道王反提條件,如果廢止迎請尊者之事,建立外道教法,不但不須以金易人,而且還有重賞。如果不依,則須準備與智光王自相等的金量,才願放人。菩提光王等遍集藏人資財,方得等身量的金子,但未達頭部的等量金子,外道王仍不願放人。菩提光王前往見智光王,說道:我將找到等量的金子來將您換回。智光王笑著說:你愛我之心,我已知道了,不須以金來交換。我所想願的,是一定要整理藏地法律。我今年已經衰老,自無始以來,未曾為法捨身,今為法而死是很好的!一點金子也不要給這個罪惡王。所有金財,都要用在前往印度奉迎尊者之上。並請你將我的話告知尊者,請告訴尊者:我專望尊者及佛聖教故,今施身命於惡王之手,願一切生中,慈悲攝受。我心所望者,惟願尊者來藏宏法不違所請,更願慈悲,加持來生定遇尊者。
在多年後,尊者終於在1037年受藏王迎請入藏弘法。在入藏前,尊者曾將入藏之行可否的問題請問度母,尊者問到:「赴藏弘法對於西藏佛教是否有大利益?能否滿足藏王的心願?是否有喪命之慮?」度母在夢中指示尊者說:「赴藏有大利益,也能滿足藏王的心願,不過壽命將減少二十年。」尊者心想:「只要能重興西藏佛教,廣泛利益衆生,即使壽命減少二十年也是義不容辭的。」
尊者於是就不顧自己年邁體衰以及長途跋涉的艱辛,於1040年離印,歷經二年,在1042年到藏,此時尊者已經59歲了。千里迢迢地到達了西藏古格的托林寺,開始在雪域為其注入正法光明的利生事業。
尊者利用他生命最後的十三年,藉著大量的著述、翻譯、講經和傳授密法等活動,將其畢生所學、所證的大乘佛教之精華,傾囊傳授給求法若渴的藏人。特別針對當時邪解密法輕視因果的亂行,宣講業果、皈依令其入於正行。當時人們都尊稱尊者為"皈依喇嘛""業果喇嘛"。
一零五四年,尊者在聶塘與世長辭。
尊者所作所譯的大量論典,影響後人甚深,甚遠。其中,[菩提道炬論]依深見、廣行兩大傳承,總攝一切顯密修學次第。藏人依其教授而逐漸形成了後弘期著名的噶當派。噶當派對於後來的薩迦、噶舉、格魯等其他幾個教派都直接或間接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阿底峽尊者入藏整頓教法的恩德不但利益了藏人,就如石法師所述,其影響,[甚至更漾及今日的歐美和台灣的佛教界。如果當年阿底峽不赴藏弘法並寫作《道燈》,就沒有後來宗喀巴的《廣論》如果沒有《廣論》,那麽今天台灣佛學院學生人手一冊的《成佛之道》,就更不可能存在了。]
尊者之事蹟在此所略述不及百分之一。如欲了解更多尊者的事蹟和論著,請詳閱法尊法師所譯的阿底峽尊者傳以及如石法師所著之《菩提道燈》抉微(法鼓出版社)。
(注)本文參自法尊法師所譯的阿底峽尊者傳和如石法師所著之《菩提道燈》抉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