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八偈(一)─── 達賴喇嘛

講于新澤西州華盛頓市美國喇嘛寺

我很高興能拜訪美國最古老的西藏佛教中心之一,我要親切問候所有來此聚會的人士,特別是美藉卡瑪克人,他們在我們西藏人之前來避難。多少世紀以來,蒙古人與西藏人關係密切,因而西藏佛教成為蒙古佛教。直至今日,蒙古人研究佛法主要還是用藏文,禱告也是用藏語,我的名字『達賴』就是一位蒙王所賜。因此,達賴喇嘛與蒙古人民之間的關係非比尋常。
今天在麗日之下,很多人于此美好的花園中集會,他們所說的語言有多種,所穿的服裝也不同,或許所信的宗教也有異。然而,我們都一樣是人。我們都是生來具有『我』的念;我們都想要快樂而不想要痛苦。帶著相機在拍照的人、坐在我面前的各位比丘,以及所有站著和坐著的聽眾,都懷著共同的思想﹕『願我有樂,願我無苦』。我們的一生都是在這種先天的思想中度過的。
此外,我們都同樣有權離苦得樂。從眾多離苦得樂的方法之中,我們每一個人都選出自認為是最好的方法,依之過活。當我們探究自己的想得樂及想離苦以決定其性質時,我們發現苦樂皆有多種;不過,要言之,可分兩類﹕身體的苦樂與精神的苦樂。
物質的進步,是為了要獲得身體的快樂和解除身體的痛苦。但是,若要用這些外在的方法出去所有的痛苦而得到完全滿足,的確很難。因此,依靠外物求樂,與依靠自心的發展求樂,大不相同。而且,即使根本之苦一樣,然因我們對此苦的心態不同,我們對此苦的感覺及此苦為我們帶來的精神不安,也彼此相差很遠。是故我們的心態,對我們如何度過一生,關係重大。
有很多宗教,在調整心態方面,制定戒律、提出忠告,其所關懷的全是如何令心更有平安、更有修養、更有道德,無一例外。如是觀之,一切宗教本質相同,縱然在哲理方面有很多差異。如果我們只看哲理上的差異而彼此辯論,的確是說也說不完,但這會增加我們不必要的負擔。把從任何宗教所聽到的勸善箴言,都力行于日常生活之中,遠比作無謂的辯論有用處、有意義。
就某種意義而言,宗教的修行者實為作戰的士兵。對誰作戰?對內心的敵人。貪、瞋、痴和我慢是終極的敵人;它們不在外而在內,非用定慧對付不了。慧是子彈;定--心的靜止--是發射子彈的武器。正如我們對外在的敵人作戰時會負傷受苦,我們對內心的敵人作戰時也會有內在的痛苦與艱辛。宗教是內心之事,宗教的戒律與內心的發展有關。
從另一觀點來看﹕我們依賴人類思想發展出來的科技而深入太空;然在心性方面仍有很多事物有待審察與思考,諸如心是否為因緣所生,若為因緣所生,何為其因,何為其緣,何為其果等等。關於修心,格言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愛心和悲心。善心溫情最為重要。你若有善心,非但自己覺得舒服,而且你的家人、配偶、子女、父母、鄰居等等也會感到快樂。你若沒有善心,則情形正好相反。各國各洲,到處都是不快樂的人,其原因就在此。是故在人類社會裡,善意與仁慈最為重要。善意與仁慈是人生中最寶貴、最不可少的;善心值得我們努力去發展。
不管怎麼看,我們都是同樣想要快樂而不想要痛苦。不過,自己只是一個人,而他人則是無數。因此,基于一人之樂所能帶來的滿足,與無數人之樂所能帶來的滿足,在量上大有分別,所以他人比自己重要。如一個人自己受不了苦,其他眾生有那一個受得了苦呢?因此,應運用自己為他人謀福,不應利用他人為自己圖利。
要想盡自己身、語、意之所能,利益他人,必須先發願他人離苦得樂的利他之心。不管信仰宗教與否,不管肯定有前生及來世與否,無人不欣賞悲心。從出生起,我們就在父母的慈愛照顧下過活。于命終為老苦所逼時,我們也極依賴他人的善心與悲心。既然我們一生的頭尾都仰賴他人之慈,那麼于頭尾之間對他人修行慈心自是理所當然。
無論遇到什麼人或到那里去,我總是勸人利他,勸人要有善心。我今年四十四歲,從有思想時開始,直到現在,我一直在修這種利他的態度。這是宗教的真髓,是佛法的心要。
我們應依此善心或利他之心,為我們修行的基礎和內在的結構,並應使此善心的不斷增長成為我們所有善行的目標。我們應念茲在茲,而且還要用語言文字來提醒自己去實行。噶旦巴派的朗端唐巴(GLANG RI PA ,1054-1123)所寫的『修性八偈』就是這麼說的。即使只基于一時的高興而修此八偈,也能產生大力。


第一偈
眾生之可貴,
尤勝如意珠
發心為眾生,
謀無上福祉
我學以至寶,
視一切眾生。

對其他眾生,絕不可忽視;你應把眾生看作能令你達成暫時與終極目標之寶,並應一心以眾生為念。你應把他人看作比自己更寶貴、更重要。起初,你仰賴眾生--他人--而發利他的菩提心。中間,你之不斷增長此善心及修道以求成覺,也預祝眾生有關。最後,你終於為利益一切眾生而成佛。眾生既是所有這種殊勝發展的目標和基礎,故比如意寶珠尤為貴重;我們應永遠以尊敬和慈愛待之。
你可能會想﹕『我滿心都是煩惱。我怎麼可能那樣善待眾生呢?』不過,心依習慣而行。不習慣的,就覺得難做,而一旦習以為常,原來認為難的,也變得容易了。是故,寂天所著的『入菩薩行論』中說﹕『只要肯下功夫,沒有不能習慣的事。』


第二偈
每與他人交往時,
我要自視為最卑,
並從我心極深處,
敬重他人為至尊。

你若只為自己的幸福快樂而修愛心、悲心等等的話,那就離不開自私的觀點,結果不會好。應有的做法則是,以利他的態度,衷心為他人謀福。
尊已卑人的我慢,是發展敬愛別人之利他心主要障礙。因此,你需仰賴對治我慢之道,無論與何人相處,都要把自己看得比別人低。態度謙虛,你自己的良好品性就會增長;態度傲慢,你即無從得樂。你會對他人生嫉、發怒、卑視、以致造成不愉快的氣氛,社會上的不幸也會因而增加。
我們之所以會尊己卑人乃是基于錯誤的理由,我們可以反過來用念人之善、思己之惡的方法對治我慢,就以這隻圍著我嗡嗡飛繞的蒼蠅為例。從一方面來看,我是人,是比丘,當然比這隻小蒼蠅重要的多。但從另一方面看,這隻微弱、卑賤、常為無明所蔽的蒼蠅未能從事宗教修行,實不足為怪;再說,這隻蒼蠅也沒有從事那種用高度技巧才能完成的惡行。而我,身為具人之潛能和複雜頭腦的人, 則會誤用我的能力。一旦我--被認為是修行者、比丘、人、修利他心者的我--誤用了自己的能力,我就遠比一隻蒼蠅更壞。如是一想,自然會對你有幫助。
不過,為了對治我慢而自謙,並不是說你該順從那些為非作歹的人。對那些人,你須加以阻止,有所反應;但雖可能須對某人作強烈的反應,你在態度上仍不可失之不敬。


第三偈
凡有所作為,
我必究自心,
一見煩惱起,
危及自與他,
即堅決面對,
防患于未然。

若于修此良善的利他心時,你丟下煩惱不管,煩惱就會惹事,諸如瞋怒、我慢等,都是發展利他心的障礙。因此,你不可讓煩惱繼續下去,而應依對治之道,即予了斷。如我先前所說,瞋怒、我慢、爭強好勝等,是我們真正的敵人,我們的戰場不在外,而在內。
由于無人不曾發過脾氣,我們可根據自身的經驗了知忿怒不能產生快樂。誰在發怒時還能快樂呢?那一位醫師以發怒為治病的藥方呢?有誰說過發怒能使你更快樂呢?因此,我們不應讓怒等煩惱有任何生起的機會。盡管無人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但在怒不可遏時,我們甚至會想自殺。
認清各種煩惱之後,即使僅起些微煩惱,你也不應想﹕『這麼一點點可能沒關係』,因為煩惱只會愈來愈強,猶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西藏有一句諺語﹕「不要與『可能沒關係』做朋友」因為這樣做太危險。
一起煩惱,你就應想那與煩惱相反的品性,用理智來產生一種與煩惱相反的態度。例如,若有貪欲生起,就往醜的方面去想,或一心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起瞋怒時,就修愛心;起我慢時,就想十二緣起或構成『我』的各類要素。對治這一切煩惱過失的根本之道,是證空之慧,此點將在最後一偈中討論。
起煩惱時,最重要的是立即依適當的對治方法斷然制止,不讓它有繼續發展的可能。然而,你若做不到這一點,至少也要讓注意力轉離煩惱--出去散步或作數息觀。
生起煩惱有何過失?心為煩惱所左右時,不僅你會當下感到不安,而且還會引發身、語的惡業,造成未來的痛苦。例如,怒能教人口出惡言,終至鬥毆,而傷及他人。這種行為將招致未來痛苦的素因植于心中。所以說﹕『欲知過去所作,可觀如今之身;欲知未來如何,可觀如今之念。』佛法中業與業果的道理,是說我們現在身體和一般的處境乃我們過去之業所形成的;我們未來的苦樂,現在就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既然我們要樂不要苦,既然善心結樂果,惡行結惡果,我們就應棄惡行善。你雖然無法與數日間做到諸惡不作、眾善奉行的地步,但可逐漸習以為常,使你的修善層次不斷提升。


第四偈
我將學珍愛,
惡性之眾生,
以及為重罪
與苦所迫害,
猶如獲難得,
稀有之寶物。

遇到惡人或有重病等困難的之人時,你不應予以漠視,也不應視其為異己而保持距離;你應生起強烈的珍愛與重視之心。過去在西藏,從事此種修心法者,負起服侍痲瘋病人的任務,很像現在基督教士等所做的那樣。由于只有對這類人你才能修菩提心、修忍和自願承擔痛苦,所以遇到他們應視為如獲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