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12/3/29
經續法林粉絲專頁
‧成立之勝因
1987年,第14世達賴喇嘛尊者授意圖敦‧梭巴仁波切來台弘法。因此,仁波切初次與台灣的眾生結下法緣。
之後,仁波切派遣澳洲比丘義成法師來台弘法,並成立中心,最初取名為「藏海學會」。
後來,達賴喇嘛尊者予以賜名──「經續佛法中心」。「經」是大、小二乘「顯教」的經論;「續」是指密教相續不斷的傳承教典。這個賜名傳達了尊者對中心的期許與祝福,也揭櫫中心為承續顯密圓融清淨的藏傳佛教教法的所在。
1995年經續佛法中心有了固定的道場及僧團,因此精神導師──梭巴仁波切將「經續佛法中心」更改為「經續法林」。取其浩瀚佛海盡在法林的深廣寓意,也更貼切的顯示經續法林傳遞佛法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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