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人生是夢幻泡影 淨空法師



  我們起心動念、妄想、執著,都是著相、取相。為何要不取相,不著相?



  本經末後,佛以四句偈解答這個問題,說明其所以然的道理——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有為法就是「有生有滅」之法。一切動物有生老病死;植物有生住異滅;礦物有成住壞空,都是有為法。我們若冷靜觀察,幾乎六根所接觸的全是有為法。如果諸位讀過唯識,講起來就更方便。唯識入門的《百法明門論》,天親菩薩將一切法歸納成一百大類。實在講,百法即是無量無邊的世出世間一切萬法之歸納,又可分為五類。



  第一類是「心法」,有八種,稱八識、八心王。第二類是「心所有法」,就是心理作用,心理現象,有五十一種。第三類是「色法」,就是物質,有十一種。我們六根所接觸的外境,眼所見的、耳所聽的、身所感觸的、舌所嚐的、鼻所嗅的,所有一切境界都用「色」作代表。第四類是「心不相應行法」,就是現代哲學所講的抽象概念,共二十四種。以上合計九十四種,都稱為「有為法」。第五類是「無為法」,有六種。『一切有為法』就指這九十四種,包括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法。世間是六道;出世間是四聖法界——聲聞、緣覺、菩薩、佛。六道、十法界都不出此範圍。所以,不但世間法如夢幻泡影,四聖法界也是如夢幻泡影,這才教我們世法、佛法皆不能住,也不能取。若住佛法,取佛法,也錯了。這首偈的比喻有六個字,『夢』是總喻。不但人生如夢,天人也如夢,十法界中的佛菩薩還是如夢。你若當真,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