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與眾生平等的原因 《前行廣釋·第一
自己與眾生平等的原因
《前行廣釋·第一百零一節課》 索達吉堪布
我們無始以來,漂泊於輪回大苦海的因,就是無有“我”而執著“我”、無有自己而執著自己,始終將自己放在最主要的位置,倍加珍愛。
《入楞伽經》也說:“五陰中無我,及無人眾生。”本來,就像《中觀根本慧論》中所言,我也不存在,你也不存在,整個世界的顯現就像一場虛無縹緲的夢,但凡夫卻把這沒有的東西耽著為有,特別牢固地執著眼前的一切,這就是眾生流轉輪回的唯一因。
而佛教,通過各種方式抉擇,把無我的見解開發出來,讓無數修行人懂得了無我。此時再看這個世界,就會覺得非常稀有。為什麼呢?因為眾生本來就沒有“我”,這並不是強迫性的規定,而是你用中觀的離一多因、有無生因、金剛屑因等進行觀察後,的的確確找不到“我”的本體。然而,無數的可憐眾生不了知這一點,反而一直耽著“我”和我所,以此漂泊在無邊輪回中,確實非常可憐!
懂得這個道理之後,大家需要這樣來觀察:現在我不管在何時何地,唯一希求的就是自我安樂,不希望感受一分痛苦。甚至身上紮了一個小刺,或者落了一顆火星,也會感到疼痛難忍,情不自禁地發出“痛啊、痛啊”的叫聲。
那天,我看到一個穿黃衣服的居士——他今天還在那兒,他的腳被一個小釘子刺了,就一直在那兒大叫。我以為出了什麼大事,結果看那個釘子非常非常小,下課的時候,他走路還是很正常。當然,他是這樣,我也是如此,甚至比他還厲害。當一個小針刺入我的身體,比如輸液或打針時,有些醫生的手特別重,這時候就覺得非常痛。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對“我”十分執著。
以此原因,有些人背上有蝨子叮咬,也會勃然大怒,伸手抓搔著捉住它,放在一個指甲上,另一個指甲用力擠壓。甚至蝨子已經死了,自己還餘怒未消,兩個指甲不停地蹭來蹭去。漢地人可能沒有這種情況,但有些人被蚊子咬了,也是使勁捏死它,一直把它捏得粉身碎骨。這是人類的一種自我保護,但對其它眾生的生命卻一點都不在乎。
當前大多數人認為,殺蝨子、殺蚊子、殺蟑螂、殺老鼠、殺害蟲等沒有罪。甚至有些佛教徒,也在不同的場合中說,對害蟲可以噴些毒藥。但實際上,這種行為完全是嗔心引起的,因此,絕對是墮入地獄的正因。
在佛教中,從來不提倡殺害眾生。蝨子不管在身上怎麼肆虐,按照戒律的要求,也不能用藥去毒死它。以前有些其他宗教,對蝨子也非常愛護。比如,魯迅的弟弟周作人,在《蝨子》一文中,就引用羅素《結婚與道德》的一段話說:“那時(基督教)教會攻擊洗浴的習慣,以為凡使肉體清潔可愛好者,皆有發生罪惡之傾向。骯髒不潔是被讚美,於是聖賢的氣味變成更為強烈了。聖保拉說,身體與衣服的潔淨,就是靈魂的不淨。蝨子被稱為神的明珠,爬滿這些東西,是一個聖人的必不可少的記號。”
威廉在《歐洲道德史》中也說,中世紀的歐洲,對身上的蝨子格外保護。那時基督教禁欲主義盛行,洗澡近乎罪過。他們認為:“肉體的清潔就是對靈魂的褻瀆,最受人崇拜的聖賢之人,就是那些衣服結成巴塊的穢身。”蝨子被視為“上帝的珍珠”,滿身蝨子不僅不是恥辱,反而是聖人不可或缺的標誌。這種道德觀念,曾統治歐洲長達一千多年之久。
包括過去藏地的個別修行人,對身體衛生也不太在乎。這些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戒律中非常強調身體清潔,密宗的事部和行部中也說,不管是你居住的屋子,還是自己的身體,都需要經常“打掃”,這個道理講得非常清楚。所以,在名言中,保護身體是有必要的。
但這種保護,並不是對自身點點滴滴都特別維護,別人稍微危害自己,就實在忍無可忍;蝨子、蚊子叮你一口,你就要把它打死;狗咬你一下,你也用槍把它殺掉,這種態度與大乘菩提心的教義完全相違。對我們自己來說,一般的微小痛苦尚且無法忍受,卻反過來讓眾生感受那麼巨大的痛苦,這種行為實在令人汗顏。
要知道,三界的所有眾生,都渴求獲得一切安樂,不希望遭受絲毫痛苦,這一點與自己完全相同。(佛教的慈悲心,涉及到所有眾生。令人歡喜的是,現在不少人有機會接受這樣的教育,儘管他們不一定能完全聽懂、做到,但至少已了知佛教確實非常偉大。)他們雖希求安樂、不願受苦,卻不知道奉行安樂之因——十善業,反而一味地將精力放在痛苦之因——十不善業上,所想與所行完全背道而馳,這就是眾生的一種愚癡。
《大方便佛報恩經》也說:“五道生死海,譬如墮污泥,愛欲所纏故,無智為世迷。”輪回的六道眾生,猶如深陷在淤泥中一樣,沉沒在生死的大海裡。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他們被愛欲所纏縛,缺乏智慧,以至於被各種迷亂現象所惑。
我有時候看到大城市很多人的所作所為,有種說不出的悲哀,覺得他們真的很可憐。這麼多的人,對勝義中“我”不存在也不知道,成天為了這個“我”而奔波;在世俗中,我的生命價值和其他眾生完全平等,可他們卻維護自己而傷害他眾,這種做法非常不合理。但也沒辦法,現在社會已經變成這樣了。
其實,受苦受難的一切眾生,無始以來在漫長的時日中,沒有一個未曾做過自己的父母。我們如今有幸遇到具法相的上師,邁入正法之門,通過聞思多多少少懂得利害的差別,知道造惡業的危害、行持善法的功德,這個時候,不能一點都不管旁邊的苦難眾生,只希求自己修行解脫。對於被無明愚癡所縛的一切老母有情,我們理當與自己無有區別地慈愛救護,忍耐他們的邪行與偏執,修持親怨平等,想盡一切辦法解除他們的痛苦。
現在有些其他宗教,每年在一個城市裡增加幾百個會所、幾百個教堂,幾千甚至上萬的教徒。他們依靠自身的努力,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推廣,致使隊伍越來越龐大。而我們佛教徒,據統計,在有些城市裡,一年比一年少,不少人慢慢就融入其他宗教的團體了;有些城市裡的人數雖有增加,但道場的數量基本沒變,原來有多少,現在也是這樣。通過各方面的途徑瞭解,佛教徒一年只增加幾百個。為什麼呢?就是因為很多大乘佛教徒,只喜歡自己拿著念珠,閉著眼念“嗡嘛呢巴美吽”、“南無阿彌陀佛”,成天只管自己,卻很少想到眾生。
假如你什麼都不管,依靠三寶的加持,自己有吃有穿肯定沒問題,不會像那些苦難的人,天天都在琢磨:“我吃什麼?穿什麼?住在哪裡?”但你的發心若只想著自己,連身邊的眾生都置之不理,那很多空間就被別人給佔領了。
當然,我們也不是要與其他宗教搶陣地。可是,你看看別人弘揚宗教的精神,再對照一下自己,難道不感到慚愧嗎?本來,大乘佛教的教義,在智慧和慈悲等方面,遠遠超過了其他宗教。我經常跟知識份子、異教徒這樣講,在講的過程中,也能引起他們的共鳴。但現在很多佛教徒,十年前的心態是怎麼樣,十年後仍是如此。很多人學佛的目標,僅僅是消除自己的煩惱,連小乘阿羅漢解脫輪回的發心都沒有,他們只想暫時遠離貪嗔癡,讓自己快樂就可以,坐禪、念佛都是這個目標,但這樣學佛是遠遠不夠的。
要知道,我們身邊的眾生很可憐。誠如《經莊嚴論》所言:“眾生不自在,常作諸惡業,忍彼增悲故,無惱亦無違。”眾生被煩惱所左右,整天造殺盜淫妄等惡業,心沒有一時的自在。作為發了菩提心的大乘行人,理應以悲心忍受他們的邪行,以方便隨順世間,並且不被他們的邪知邪見所同化。
明白以上道理之後,無論是何時何地,我們希望自己擁有利樂,也要希望其他眾生同樣擁有;為自己安樂付出怎樣的精勤努力,為毫不相干的眾生也應付出同等代價;自己連細微的痛苦也努力捨棄,同樣也要盡可能地解除他眾的微苦;自己因享受幸福安樂、豐厚受用等而喜悅,對他眾擁有這些也要同樣發自內心地歡喜。
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也說:“自與他雙方,惡苦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我和眾生在不願接受痛苦方面,完全是相同的,我害怕痛、害怕死、害怕別人打我,眾生也是同樣。既然如此,我和眾生又有什麼區別呢?為何不愛護別人,偏偏只愛護自己呢?
我們天天口裡念:“諸佛菩薩怎麼樣發心,我也怎麼樣發心。”說起來倒很好聽,但實際上連想都不想,那絕對是在欺騙諸佛菩薩。有時候我們反觀自心,真的覺得非常慚愧。所以,對於三界一切眾生,大家必須要毫無差別地看待,視他們如自己一樣,全力以赴、盡心盡力地成辦他們眼前與長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