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回向他人,責任歸於自己

聖嚴法師



在團體中,要掌握“功德回向他人,責任歸於自己”兩大原則,有功的時候不要居功,要把功德回向給別人;凡是遇到事情沒有做好,領導人要勇敢承擔,把責任歸於自己,尋求改進的契機。



  每遇到矛盾不如意的事,自己先認錯,並且把責任承擔起來,事情就容易妥善處理了。



  當別人稱讚你的時候,要把榮譽回向給團體,因為沒有大家的協助,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除了感謝籌畫人的領導有方、共事者的合作無間,更要感恩團體的智慧財產及社會資源,自己只不過是負責執行而已,這就是把功德回向給他人。



  與任何人接觸,或處理任何事情,只要掌握這兩個原則,就會無往不利。不要到處爭功諉過,有功勞大家搶,有事情大家推,那就自害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