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的三種層次 慈誠羅珠仁波切 佛在小
戒殺的三種層次
慈誠羅珠仁波切
佛在小乘的經典當中,提出了戒殺的三種層次:
第一種,是最低的要求。就是如果做不到發誓不殺害所有生命,就可以在動物當中進行選擇,比如不殺豬、鳥、魚、羊或者牛等等;或者發誓除了魚類之外,不殺害其他的所有生命;或者發誓除了在生病的時候,為了治療疾病,而殺死體內的寄生蟲之外,絕不殺害其他的所有生命;或者發誓不殺害現在不太可能殺害的老虎、大象、熊貓等等珍稀動物,包括發誓不殺害現在根本不存在的恐龍,也有一定功德。雖然這是一種不完整的戒殺,也比完全不戒殺要稍強一籌;
第二種,是中等的要求。就是只有當遇到命難時才殺生,比如在肺、肝等器官中發現了寄生蟲,如果不打死,自己就會死亡,為了保住性命,才不得已而殺之;或者在僅剩的少量食物中發現了蟲子,如果自己不吃完這些食物,就肯定會餓死,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只有趕走小蟲,獨吞該食,除此之外,絕不殺害任何生命;
第三種,是上等的要求。就是無論遇到何等的困難,也絕不殺死任何生命。仍以前面所說的情況為例。
如果在身體內發現了蛔蟲之類的寄生蟲,要治療疾病,就必須將其打死,不然自己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關於細菌是否屬於眾生,至今還沒有一個非常確切的答案,所以這裡暫時將細菌排除在外。
另外,在僅剩的食物中發現了蟲子,如果將這些蟲放到其他地方,它們就會因為失去了賴以生存的食物而必死無疑;若將僅有的食物布施給蟲子,自己又將命喪黃泉。在不是將蟲子扔到一邊,就是要放棄自己生命,二者不可兩全之際,若有縱然犧牲自己的生命,也絕不故意傷害其他眾生的決心,就算是最崇高的發誓。
疾風知勁草,歲寒知松柏。在西藏動亂期間,曾湧現過很多這方面的公案:
有一位上師,在有人將四肢被捆綁的牛、羊等動物放在他的面前,又將屠刀交給他,強迫他去殺害這些生命的時候,曾大義凜然地將屠刀對準了自己的脖子,甘願以死來捍衛自己的誓言,也絕不向殘害眾生的邪惡勢力低頭;
在「除四害」的年代,一位在監獄服刑的出家人,從管教幹部處得知了第二天將要捕殺麻雀的計劃後,就偷偷去廁所,用小刀割斷了自己的血管。旁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他從死亡的邊緣搶救過來;
前幾年有一個小出家人,他因為病得苦不堪言而到醫院去治療,結果發現折磨他的病因,是腹腔內的大腸已經腐爛壞死。只有殺死一條狗,並用狗的大腸來替換他自己的大腸,才能把病治好。當他知道後,便急切地告訴周圍的人:千萬不能為了自己的病,而殺死狗的性命,寧死也不肯接受這種治療方案。他的上師聽到這個消息後非常開心,並讚不絕口地說道:「學佛的人就是應該這樣!學佛的人就是應該這樣!!」
這些都是真實的事例,前面兩個公案中的其中一個當事人至今還在,另一個是否在世我不太清楚,按年齡推算,應該已經去世了。不僅在藏地,包括在漢地等其他地方,也發生過很多類似的公案。這種為了維護其他眾生的生命,而將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的精神和行為,就是最上等的戒殺。
事到如今,有多少人願意為了「低賤」的動物而捨棄自己的生命呢?我們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又會如何選擇呢?也許很多平時將佛理講得頭頭是道的人,在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卻只能閃爍其辭,環顧左右而言他了。
很多人都自詡為了不起的大乘佛教徒,但在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內心深處的軟弱就會暴露無遺。請大家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堪稱大乘佛子的資格?如果沒有,就應坦然承認,而不要自命不凡。如果現在能有為了眾生而捨棄自己生命的決心與勇氣,不論將來是否能夠做到,也算得上是守持上等戒殺之人。
對於每個人而言,從無始以來心相續中所積累的殺生罪業是非常嚴重的。而殺生的果報,就是慘墮地獄,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這一世養成了濃厚的殺生習氣,下一世也會因串習而酷愛殺生,並在以後的生生世世都酷愛殺生,也因此而積累更多的殺業,如果不設法讓它中斷,就只能在地獄中永世不得超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