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佛法?
宣化上人

佛法,就是世間法;不過是世間人所不願意行的法。世間人忙忙碌碌、奔奔波波,出發點無非是自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而佛法,是大公無私,是為了利益他人。

學佛法,一舉一動都要為他人著想,把自我看輕了,捨己為人,不令他人生煩惱,這就是佛法。一般人往往對於這一點認識不清楚,所以在佛教圈裡爭爭吵吵、煩煩惱惱、是是非非,跟一般世俗人沒有兩樣,甚至於有過之而無不及。一邊學佛,一邊造罪業;一邊立功,一邊損德。這樣,對佛教不但沒有利益,反而有大害。這就是佛所說的:「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

身為佛弟子,在佛教裏這麼自私自利,看不破,放不下,怎會與佛法有所相應?學佛的人要:

真認自己錯,莫論他人非;
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

要徹底瞭解佛教的真理,自己必須先要修忍辱、布施,才能有所成就。必須要「翻過來」,這也就是與世俗的人有所不同,不要同流合污。修道,就是要「倒過來」,什麼意思呢?即是「好事給他人,壞事與自己。」捨棄小我,完成大我。

你們皈依我的人,都是我身上的血和肉。無論把哪一塊肉割去,都是很痛的。無論哪一個地方流血,元氣都會受損傷的,所以你們要互相團結。為了要使佛教發揚光大,就要吃人所不願意吃的虧,受人所不能受的侮辱。心量要放大,行為要真實。如果不向真的去做,佛菩薩是知道的,不能欺騙佛菩薩。大家要檢討己過,痛改前非,真正認識自己以往的顛倒、不合理的作風。要老老實實,忘記自己,而為整個佛教、整個社會服務。

本來,在世界上,無論哪一個團體,哪一個社會,都是錯綜複雜,互相勾心鬥角。在金山聖寺、萬佛聖城、金輪聖寺,以及隸屬法界佛教總會下的所有道場,都要把這種情形改善。當然,不能馬上改得很圓滿,可是也要一步一步做去。改到最圓滿、最徹底、最究竟的地步,然後,還要念玆在玆,保存這種良好的行為、志願,去推展佛教,令佛教發揚光大。這是每個佛弟子應有的責任。佛教若不興旺,乃是因為我本人沒有盡到責任。不要把責任推諉到他人身上。若能這樣,不久的將來,佛教一定能發揚光大,推行到世界每一個角落!!

身為佛弟子,天天求佛庇佑,不外求佛幫助我,或者助我發財,或者助我升官,或者助我開智慧──只知道求佛幫助自己,但沒有想想我們對佛教有什麼貢獻?是不是拿出真心來?就在這處要常常迴光返照。皈依時發菩薩四宏誓願:

(一)眾生無邊誓願度。問問自己:「我度了眾生嗎?」若度了,不妨再多度一點。若沒有度,便趕快發心度眾生。

(二)煩惱無盡誓願斷。煩惱是無窮無盡的,但要把它反過來,化為菩提。反過來沒有?若還沒有,則快點把它反過來。

(三)法門無量誓願學。自我檢討:有沒有學佛法?有沒有為佛教出點力?是不是學了死死板板的佛法,不懂得活用,一日曝之,十日寒之?

(四)佛道無上誓願成。天下間沒有比佛道更超脫、更究竟的法門。我有沒有真正發願去成佛?不但是自己成佛,還要度一切眾生成佛!

且看,釋迦牟尼佛往昔「三衹修福慧,百劫種相好。」為半句偈而捨生命,這種精神是多麼偉大!為法之誠,多麼高超!大家要效法這種精神。

在洛杉磯的金輪聖寺,我每個月去一次,差不多有三、四年了。我覺得你們每個人沒有從佛法得到真正的利益,沒有真正體會到佛法偉大的精神。還是把自己劃到佛法的外邊去,未能深入。要想佛教興盛,首先要從自己身上做起,要獻出真心 ,為佛教犧牲、努力,不要在小圈子裡混。應以法界為體,虛空為用,「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每個人果真能這樣,那麼佛教就會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