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快樂的定義
宗薩蔣揚欽哲仁波切

  問一個佛教徒“什么是人生的目的?”是不恰當的。因為這個問題暗喻在某一個地方,也許在一個洞穴之中或者在一個山巔之上,存在著一個究竟的目的。仿佛我們可以透過追隨聖者、閱讀書籍以及熟悉秘教修行,來解開這個秘密。如果這問題是假設在億萬年以前,有某個人或神設計了一個人生目的的圖表,那么它就是一個有神論的觀點。佛教徒不相信有一個全能的創造者,而且他們不認為生命的目的已經或需要被決定和定義。

  對佛教徒比較適當的問題是“什么是生命?”就我們對無常的了解,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非常明顯:生命是一個巨大的和合現象,因此生命是無常的。它是隨時變化、短暫無常經驗的集合。雖然有各式各樣的生命形式存在,但其共通點是沒有任何一個生命希望受苦。我們都想要快樂,無論是總統、億萬富豪,或是辛勤工作的螞蟻、蜜蜂、蝦子和蝴蝶,大家都想要快樂。

  當然,在這些生命形態之中,痛苦和快樂的定義有極大的區別,即使在范圍相對較小的人道之中,也是如此。對某些人痛苦的定義,是其他人快樂的定義,反之亦然。對某些人而言,只要能夠生存下去便是快樂,對另外的人而言,擁有七百雙鞋子是快樂。有些人,在臂膀上有個貝克漢姆模樣的刺青就會快樂。當一個人的快樂取決於享有一片魚翅、一根雞腿或一根虎鞭時,快樂的代價是另一個生命。有些人覺得用羽毛輕搔是性感的,另一些人則偏愛奶酪磨碎器、皮鞭和鏈圈。英國國王愛德華八世寧願娶一個離過婚的美國女子,也不要戴上大英帝國的王冠。

  即使在個人身上,痛苦和快樂的定義也時有變動。一個輕佻的調情時刻,可能因為其中一人想要更認真的關系而突然變調,期待轉為恐懼。當你是個小孩的時候,在沙灘上堆築沙堡就是快樂。在青少年時期,看著穿比基尼的女孩和赤裸上身的男孩沖浪是快樂。在中年,金錢和事業是快樂。當你八十多歲的時候,收集陶瓷鹽罐是快樂。對許多人而言,不斷調適於這些無盡而又經常變化的快樂定義,即是“人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