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布施才能得到最大利益——布施度實修指南(3)

索達吉堪布



◎ 廣大布施



廣大布施,是指將自己擁有的駿馬、大像或轎車、飛機,以及兒女等最為愛執之人、珍貴稀有之物施予他眾。



這種布施,佛陀在因地時經常行持,像義成王子的公案中就講了很多。



不過,有些經典裡也說,要布施兒女的話,除非有特殊密意,否則一定要兒女願意,這樣才可以進行布施。



◎ 極大布施



極大布施,是指布施自己的身體、生命、四肢、頭目腦髓等。比如,大勇王子將自己的身體佈施給母虎、龍猛菩薩將頭布施給樂行王子、蔓德賢公主將身體施給母虎等等。



(這種布施,《入行論》說是一地菩薩以上的境界,我們凡夫人很難做到。不過現在的器官捐獻,也算是一種極大布施。)



大勇王子,是釋迦牟尼佛的一個因地。他捨身飼虎的故事,在《白蓮花論》、《賢愚經》、《菩薩本生鬘論》中都有宣說。故事情節是這樣的:



一天,釋迦牟尼佛來到一座森林中,對眾眷屬說:“你們是否想見我因地苦行時的稀有舍利?”眷屬們說:“想見。”佛陀就以手壓地,大地六種震動後,湧出一座七寶佛塔。佛陀起身作禮右繞寶塔,並讓阿難開啟塔門,取出一個七寶函,函中有潔白的舍利。佛陀將舍利拿給眷屬看,並說偈云:“菩薩勝功德,勤修六度行,勇猛求菩提,大捨心無倦。”



眷屬們問:“佛陀您勝出三界,為何右繞此舍利?”佛陀回答:“這次因地的行持,對我成佛有非比尋常的意義,為了感念其恩德,所以右繞緻禮。 ”之後,僧眾祈請佛陀宣講因地的故事。佛陀說:



在無量世以前,有一位國王生有三個王子。一天,三個王子到森林中游玩,見到一隻飢餓難耐的母虎。大王子說:“這隻母虎因守護七隻小虎,不能尋覓飲食,已經奄奄一息,會不會吃掉小虎?”二王子說:“母虎很快就要死了,怎麼能救它一命呢?”這時小王子萌生捨身飼虎之念,便對二位王子說:“兄長們請先去,我隨後便到。”



送走兩位兄長以後,小王子以悲願力增益其心,脫去衣服掛到樹上,躺到母虎旁邊,把自己的身體餵給牠吃。但母虎因飢餓過度,根本沒有吃的力氣。於是王子用乾竹刺破自己脖頸上的血管,讓母虎舔血以恢復體力。這時大地六種震動,天上降下種種妙花及妙香。母虎喝過血後力氣稍長,將王子身上的肉吃光了。兩位王子返身尋找小王子時,那裡只留一堆遺骨,身肉已經布施乾淨了。



佛陀說:“那位小王子大勇菩薩,就是我的前世;兩位兄長,一位是彌勒菩薩,一位是文殊菩薩。”



佛陀捨身飼虎之地在尼泊爾,現在叫“老虎洞”。以前我隨上師如意寶到過那裡,在佛塔旁邊,老人家的覺性智慧中,流露出一些偈頌和教言,我親自記錄了下來。內容不多,但加持力非常大,我本想翻譯出來,但一直沒有機會。如今二十年都過去了,有時候人生過得特別快。



大勇王子捨身的地方,就在佛塔的附近,洞裡有一些壁畫。你們以後若去尼泊爾朝拜,也應該去那裡看看。記得從加德滿都的夏絨卡秀大塔到那裡,只要三個多小時的車程。以前還是土路,彎彎曲曲不好走,但聽說現在已有了水泥路。從“老虎洞”直接可以到洋列秀的阿斯山洞,也就是蓮花生大士閉關、法王如意寶取金剛橛伏藏的地方;回來的路上,還可以看到一座山,那是當年王子皇宮的所在地。



這段歷史是在久遠劫之前發生的,也是釋迦牟尼佛因地的真實故事。據歷史記載,大勇菩薩當年的遺骨,被燒成骨灰之後,一部分造了現在的佛塔,一部分就是釋迦牟尼佛後來給眾人看的捨利。



試想,佛陀在因地時看見動物快餓死了,就把身體佈施給它,而我們有些大乘行人,竟然對一些可憐之人又恨又打,這實在是難以想像。對比佛陀因地的感人故事,我們作為後學者、作為大乘修行人,確實應該感到慚愧。



上師如意寶在1986年曾講過《賢愚經》,裡面的這則公案,給大家的感受最深。當時我默默發願,希望以後能到佛陀捨身飼虎的聖地,後來果真如願以償了。這個地方,只是森林中的一個山洞,現在它已成為歷史,並作為聖地為後人所銘記。



聽說噶mb的上師創古仁波切,在那兒附近建了一座莊嚴的寺廟。以後你們去尼泊爾,一定要去“老虎洞”。三個多小時的車費,對朝拜印度的人來講,應該沒問題。世間人常愛去皇宮、博物館參觀文物,對於這些,我們佛教徒不見得有興趣,而佛陀親自加持過的地方,去朝拜是非常有意義的。



以上廣講了釋迦牟尼佛因地時的極大布施。龍猛菩薩施頭顱給樂行王子、蔓德賢公主施身給母虎的公案,在《入行論》的講記中都有,這裡就不展開講了。



當然,這些行為除了得地菩薩之外,凡夫人一般不能直接行持。但我們現在可以在心裡觀想:將身體性命及一切受用,無有貪執地施給眾生。尤其在生病時,可以觀想將身體、善根等一切,只要眾生需要,自己全部布施,並念誦古薩里的偈頌來修持。這對我們而言,也算是一種身體佈施。



同時,我們還應該盡量發願:“現在我不能布施身體,以後一旦有足夠的修行,我也要像釋迦牟尼佛、文殊菩薩、彌勒菩薩、龍猛菩薩那樣,將身體直接布施給眾生,毫無貪求與執著。”以如此方式修行,是《入行論》中所強調的。



但不管怎樣,我們就算沒有獲得上述境界,也不能為了自己而殺害眾生,這不是佛教徒的行為,大家至少要明白這一點。然後儘量地不殺害眾生、不損害眾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眾生。



幫助眾生,最能體現一個人的修行。我們不應該高高在上,認為“我是修行人,我是上師,不能做這些”,其實佛菩薩的真正行為,就是視眾生無有高低之別,平等地給予幫助。比如你在路上遇到一個老年人,他實在走不動了,你就應該去扶一把。



這時候不要找一些理由:“我是什麼身份!出家人怎麼能扶在家人?”其實我們最恰當的身份,就是“眾生的僕人”,是真正的僕人,不是口頭上或名義上的。當然,這種幫助也不是做給人看的,如果上師看見、管家看見、別人看見,我能得到表揚,就去幫一幫;如果誰都看不見,我才不願意去做,不能這樣。只要對眾生有利,哪怕是一點一滴,我們也要去做,這才是大乘菩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