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何謂四法印?

泰錫度仁波切《修行之道》



佛法的四法印(有時稱為四鑰)是:(一)諸行無常 (二)有為皆苦,(三)涅槃寂靜,(四)諸法無我。(編者按:初學佛者,對於「法印」二字也許會覺得陌生,茲根據佛學字典擇要注譯如下: 印者,妙法之印璽,也用以證明佛之正法者,故曰印,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印之則是佛法,依之修行即可得道,無三法印者,即是魔說。大乘經以一實相印印之,印證其為大乘之了義教。三法印之外再加「苦」法印(說一切有為法皆苦者),即四法印。以上四印與深悟證得的四諦有密切關聯。四諦是: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1. 諸行無常



因緣所生法悉皆無常,不僅必有終了之時,而且時時在變。生之終是死,善之終是惡,惡之終是善,聚之終是散,造作之終是毀滅,和合之終是分解。因為一向如此,所以密勒日巴說:無常,無常,無具持久之本體者! 輪迴之中的一切事物無具核心或本體者。芭蕉樹就是明顯的實例:若把一層接一層的芭蕉樹皮,層層剝去,最後剝至樹心,原來空無一物,除剝掉的皮之外,什麼由此可知,輪迴之中,無不是幻,因此一切無常。然而我們仍能眼見有物,所以就信其為「我」及「我所」。何以我們會如是認幻為實呢?可用河流及火焰為例來說明。當我們站在橋上觀看河水,就可看到水的波紋及流動。如果我們過一天再去看,所見依舊;即使過一年也是如此。其實,河既為流水所成,就無一刻靜止,昨日所見之水,早已流向大海去,然而我們卻誤認為今日所見之河即是昨日所見之河。燈焰中心黑暗無光,稍外微紅,繼呈黃色 ,最外為紅色,狀如箭頭。就像河水一樣,不同時間的燈焰雖看起來大致相同,然而實際上沒有一刻不在變動,可是我們仍看著它稱之為「此」焰。與這些易解的實例相似,我們每日所見、所聞所感覺到的每一事物悉皆無常,無時無刻不在轉變, 煞那煞那不離無常。(而我們卻愚昧的誤認它們是恆常或真實的。) 我們應該如何對待無常呢?無常並非是毫無希望的事,實際上是充滿了希望。寂天菩薩(Shantideva)在其所著「八行論」(Bodhisattvacaryavatara )中說:「藉此寶貴人身之船,我等能渡輪回大苦之河。」渡河需船,渡輪迴之河,唯一能用之船即是寶貴的人身。因此,在輪迴幻境的無常之中,無常而又寶貴的人身就極具價值了。密勒日巴說:「人生沒有可資浪費的時間,因為人生時時充滿了毀滅的可能。」數以億計的能夠毀滅人生的因素,時時都在等待機會摧毀我們的生命。因此,生命被視為水泡,或窗前風中燈一樣脆弱易毀,難以預料。人一出生,生即開始,死後再得人身就很難了。寶貴的人身乃過去的極善因緣所生之果。是故此一人生可帶領人脫離痛苦,獲得大樂。人生極有價值,但也無常易毀。因此,我們不應虛度此生,而應充分利用此生所給予我們的機會與資財。因為不僅人生無常,一切事物悉皆無常。





2.有為皆苦



這一點可從多方面去瞭解。任何已完成的(能結業果的)惡行,都顯然是有為的,但即使是已完成的善行,若含自私的動機,也是有為的。更精細入微的來說,即使是為了利他而完成的善行,若含有自他「二見」的觀念,還是有為的。我們可從很多層面來研討隨這些有為之行而產生的痛苦。現在我們要探究的是三個層面的痛苦:「苦苦」、「行苦」、「原苦」。 已完成的惡因將產生「苦苦」之果,如轉生地獄,受寒熱之苦。



已完成的惡因將為生「苦苦」之果,如轉生地獄,受寒熱之苦。已完成的善因,若其中含有自私的動機,則將為生「行苦」,亦即有限之樂。如是之善因雖能生樂,但此樂即使持續百萬年,也終將轉變為苦。已完成的善行(即使是極善之行),若含有「二」之見,也不能導致究竟解脫,因為其中含有苦的種子—一「我」,只要苦種仍在其中,苦就自然會產生,無可避免。若問此苦種如何運作,使極善之行仍然不能導致究竟解脫呢?我們若再深入研究一下佈施或持戒的話,就可看出佈施與佈施波羅蜜之間,以及持戒與持戒波羅蜜之間的區別。僅只佈施或持戒,雖善而有「二見」,其善乃與「惡」相對之「善」。於此相對性中,佈施就是偷盜之反面,實語是在妄語之反面。所以如是之善乃「有為」之善,因為其中仍含有一些無明的成份。



談起無明,有一個問題須要解決,那就是輪迴之源的問題。很多人問我(我認為問得很有道理):「起初怎麼會有輪迴」他們以為這一問會問得我啞口無言。其實有很多話可說。十二因緣的起源是幻「我」,而十二因緣中為首的是「無明」,是不見實相、不知實相的「無明」。此即一切之始。非「我」被誤認為「我」。實質上既無「我」,亦無「我所」,然而我們卻相信有「我」及「我所」。(這就是「無明」)



輪迴間一切事物都以無明為起點。若問無明起於何時為無明起於一切時,起於每一煞那。因為有無明,凡令「我」覺得愉快的幻象,我們都去追求。凡令「我」覺得不愉快的幻象,我們都想逃避。就是這樣,才產生了各種各樣轉生之果來延續我們的今生。



由於時時刻刻日日年年的不斷轉生,就變成了一世接一世的轉生;從人道轉生畜生道,從畜生道轉生餓鬼道,從餓鬼道轉生地獄道,從地獄道轉生天道,從天道再轉生人道等等。自上轉下,由下轉上,永遠輪迴如環,此環即是如夢之生命的迴圈。



生命輪迴不已,然而在佛法中從未說過輪迴是實有的,也沒有說過其他任何事物是實有的。就此意義而言,當有人說:「善無善報,惡無惡報時」,我完全同意,因為這話說得太對了!但是,我必須要問說此話的人:「順利時你會覺得快樂嗎?不順利時你會煩惱嗎?你會犯錯嗎?」這些問題的答案不用說,只有一個字:「會」。因為事物的表面與事物的實相不同。事實上,我們目前尚未具有足以使我們能見實相的那種純正的理解力,(所以我們仍然生活在有善有惡的相對境界裏,有苦有樂,有業因即有果報。)實相是究極之境,其中無苦無樂,亦無輪迴。我們的能力只能看見有苦樂、有輪迴、有善惡的相對之境。相對之境,當下即是,顯而易見。輪迴不是那一個人的經驗,也不是那一個人的意志所造成的。輪迴只是愚昧業識所經歷的過程(十二因緣)。其中無明居十二因緣之首,其次為無明所引起的不斷轉生(在十二因緣中稱之為「行」),第三是因不斷轉生而產生的愚昧業識(在十二因緣中稱之為「識」)。



由於有此愚昧業識,善惡二業乃得積聚。業律現行而有生,生於何道則依因緣的交互作用而定。將來在該道一生的經歷也由因緣作主,如是乃有「名色」----第四因緣。「名」指通話之語,「色」指物質之身。此時「意」與「身」、「語」結合(構成眾生的身、口、意)。



接下來是第五因緣:當業花盛開之時,眼、耳等「六入」(六根)完成。完成的情形也依業而定。例如,不具眼識之業者生來即盲。六入完成後而生起第六因緣----接觸色、聲等六塵之「觸」。此觸非苦非樂,亦非中性。隨觸生起第七因緣----「受」。有感受者,自然就喜歡快樂,憎惡痛苦,於是自然生起第八因緣----「愛」。愛戀之心想取得愛戀之物,此「取」即為第九因緣。取所欲得,棄所不要,因而生起第十因緣----「有」,終至於「生」----第十一因緣。因生而有「老」、「死」,至此繞完一周相織如環的十二因緣。(根據十二因緣的道理)輪迴並不難以理解。昨日之人與今日之人基本上是相同的。依此類推,今生之人與來生之人基本上也是相同的。



任何有為之行(無論是不善、自私,還是有二)都不能脫離居十二因緣之首的無明關,無明之暗就是有「我」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說「有為皆苦」的道理。「苦」不一定指眼淚汪汪,有些人樂時也會哭!我們這裏所說的「苦」當然也包括苦的本身和苦的原因。佛在解釋苦的時候曾說,凡夫之心如手掌,感覺不出落於其上的一根細小的毛髮(表示感覺不到微細的痛苦)。聖人之心如眼睛,不要說是一根毛發,就連一點微塵也感覺得到。這就是說,對凡夫而言,有二之見不是主要的問題,因為我們感覺不出有二之見是如何的惑亂自心。我們只能感覺得到有二之見的不良後果,這就像把熱水倒在手掌上一樣,但是「二見」的存在就像放在手掌名的一根毛發,我們對它毫無感受」。但是當我們的修行到達某一種程度的成就時,我們就會明白,「二見」就是一切痛苦之根源,到那個時候,「二見」之過患就能一目了然,我們就能親見二見之過患,瞭解由「二見」所產生的痛苦,也就像在自己眼中的一根細小的毛髮,清清楚楚的感覺出來它的過患和產生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