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與師教〉

日本鈴木俊隆禪師



戒律不是由某人所設下的規章。既然生命是我們真實本性的展露,如果這展現出了點問題,佛陀就會說:那不當如此;然後,便有了戒律的出現。實際的事件或真實首先發生,而非戒律制定在先。所以戒律的性質是,我們有機會來選擇我們的戒律。如果你這麼做,你會有這些戒律;如果你那麼做,你會遭逢其他的戒律。不管你怎麼做,完全取決於你。首先,你應該仰賴你的師父,這是最佳的方式,而且你從遵循那些有禁止意味的戒律開始入手。當你對我們之道越來越熟悉的時候,你會更為正面性地來持戒。



一位老師如何指正學生的錯誤,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作為老師,認為徒弟的作為只是個錯誤,他不是真的師父。沒錯,徒弟所做的也許是錯的,但就另一方面來說,錯誤也是徒弟真實本性的展現。當我們理解到此,我們能尊敬學子的真實本性,而且在指點錯處的時後,我們將會非常小心。



佛經中載有怎樣細心周到地指正弟子之道,共有五點。其一是,師父要選擇恰當的時機,而不是當眾人的面莽然指責徒弟所犯之錯。若是可能的話,師父應在一個合適的時間和場所下,親身告訴學人他所犯的過錯是什麼。第二點是,老師應該銘記要做到真確實在。這是說,老師指出學生的錯誤,不僅僅是因為他認為學生有錯;當老師明白了為什麼徒弟會這樣做的原因,然後他才能真確實在。



第三個要點是,作老師的要柔和平靜,以較低的語調對徒弟說話,而不是狂聲叫嚷。這也是很微妙敏感的一點,如同上述的真確實在;但此處,經文所強調的是以一種平靜、委婉的態度來陳述某人的錯處。



第四點是,老師給予學生忠告或明示其錯處,只是為了幫助他,而不是要宣洩胸中待發之怒氣。這裡,老師要非常留神,注意到學生是否在意自己的行為找藉口,或者他並不那麼嚴肅認真。若是如此,老師應該不理會他,直到他轉變得較為認真向道。即使我們是為了要幫助學子而給他們種種勸告,這並不表示總是讓它們是是輕鬆容易。有時我們應該對學生非常嚴格,不然,我們不能真正地幫助他們。



最後一點是,以慈悲指出學生的錯處。這是說,老師不僅是老師,同時還要弟子的朋友。用一個朋友的身分,老師指點出弟子的一些問題,或給予忠告。



所以,不論作一個師父或弟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我們也不能依賴任何規準,甚至連戒律亦不可倚賴。我們要盡最大努力來幫助彼此修行。而且,我們不是為了戒律的緣故來遵守戒律,或者為了儀式的完美來修習儀軌;我們是在研修如何表達我們的真實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