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經說法最基本的條件]

達真堪布



傳法、講法是好事,但是在沒有能力,沒有發心的情況下,也不允許做。若是去做的話,對雙方只有害處,沒有好處。不是誰都可以講經說法的,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現在有些人互相探討了一些話題,就說「傳法、講法」了。這不叫傳法,也不叫講法。不可以隨便這樣說、這樣做,也不能隨便接受。



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學修佛法,經歷了三大阿僧祇劫。在漫長的時間裡,為了佛法,無數次地捨棄生命,歷盡了無數的坎坷磨難、艱難困苦,最終在印度菩提樹下的金剛座成佛,目的是為了什麼?就是為了講經說法——轉法輪。



最高層次的轉法輪,是成佛時才有的資格和能力;最基本的講經說法,也是一地以上的菩薩才有的資格和能力。一地以上的菩薩講經說法,也是根據佛陀的教言,依靠教證、理證來講的,沒有資格自作主張。轉法輪、講經說法不是那麼容易,那麼隨便的。



以前印度佛法最興盛的時候,對講經說法的要求特別嚴,不是誰都可以講經、造論的,要經過很多的考試。造論的人,最好要明心見性,中等要面見本尊,下等的最起碼也要精通五明。現在到末法時期,佛法快要隱沒了,沒有那麼嚴格,也沒有那些標准。但是最起碼也要依照佛陀的教言,依靠上師的竅訣,結合自己的修行體會而講經、造論,不是隨隨便便的。



藏地的一些教派,譬如,格魯派的三大寺院,想要當堪布、做法師,最起碼要學習三四十年,通過辯論,最後才能取得這樣的資格。我們寧瑪派,到喇榮學習的出家人,也不是從小就去喇榮學習的,要有一定的基礎。先在當地的寺院培養,到一定程度再派到喇榮學習。到喇榮後,最起碼要經過十五年的學習,通過很多的考試、辯論,才有極少數人能考上堪布。考上堪布以後,也不能直接講經說法,還要在喇榮做三年的輔導員,最後才有這樣的資格。所以,在藏地也不是誰都可以講經說法的。以後像「傳法」、「說法」這些話,不能隨便講。



現在有的人特別想當老師,當法師,有些不懂規矩、不懂佛理的人叫他「老師」或者「師父」的時候,心裡很得意。實際上這都是造業!自欺欺人,以盲引盲,不但沒有功德,反而還有罪過。做任何事,都要按次第,按程序,按規矩進行。我們當中的有些人,有點太沒規矩了。道友之間的探討還可以,如果要講經說法,攝受弟子,就要有這個資格和能力。最好是明心見性,成就佛道。或者是面見本尊——與本尊面對面,像人與人之間這樣直接交流,或者是精通五明。你有這些能力嗎?



真正的法師,在藏傳佛教裡也叫堪布。「堪」是「能」,堪布在佛教領域裡就是全能的意思。你是不是佛教領域的全能?你在佛法知識方面、理論方面、實修方面是不是全能的?如果是,你就可以當堪布,當法師,你有這個資格。



如果內心不清淨,發心不到位,為了自己能得到暫時的名聞利養,而去「講經說法」,這叫賣法、捨法、出佛身血!這個罪過不是一般的罪過!若是你真有講經說法的能力,真有這個福報,功德也不可思議。但是,如果你沒有這個資格,沒有這樣的能力,還以這樣的方式去謀求名聞利養,還去結緣、「接引」眾生,欺騙眾生,罪過也非常嚴重。在因果的天平上,兩邊的重量是相等的。福德、功德有多重,惡業同樣有多重。眾生愚癡顛倒,沒有分辨、取捨的能力,有些福慧淺薄、罪孽深重的人,也許是因業力的牽引,暫時會跟隨你,但是最終沒有得到修法的利益或者沒有解脫成就時,就會生起邪見。他不一定是對欺騙自己的人生起邪見,而是對佛法,對上師生起邪見,這樣就會墮落地獄。所以這樣不如法的「講經說法」,結果就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