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喜別人破戒罪過更大!
索達吉堪布

從前,有兩位格西互相敵對。一次,一位格西聽說另一位有了女人,就興高采烈地對侍者說:“煮上好茶,我聽到一個特別特別好的消息!”(以前的藏地,生活條件比較差,遇到開心的事情,人們通常會燒些濃茶來慶祝,就像現在的人請客吃飯一樣。)

  侍者聽到上師的話,趕緊煮好茶,端過去問:“您聽到了什麼好消息?”

  他說:“我們那個對手有了女人,破戒了。”

  藏地著名大德根邦紮嘉,聽到這件事後,板著臉說:“真不知他們二人到底誰的罪過更嚴重?”

  一個人是破了別解脫的根本戒,必定會墮入惡趣;而另一個,雖然自己沒破戒,卻隨喜別人破戒,所以不知道哪一個的罪過大。《諸法集要經》雲:“若見造非法,生劣心隨喜,由彼無智故,受苦複過是。”意思是,見別人造了非法的罪業,對此產生惡劣的隨喜心,由於愚昧無知的緣故,自己所受的果報遠遠超過他。依這個教證來看,應該是後者的過失更大。

  所以,別人在做惡事時,千萬不能去隨喜。我以前也再再講過,美國發生“9·11”事件時,聽說中國的個別年輕人歡呼一天,覺得實在是大快人心,這樣的話,你隨喜讚歎本·拉登殺了近三千人的罪業,自己的過失不比他少,甚至比他還嚴重。